作者MOTCT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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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海巡署遭指控违背组织转型
时间Tue Nov 6 02:33:03 2007
海巡署 遭指违背组织转型
意图修法解套保障军职人员 被呛渎职
〔记者王荣祥、邱俊福/综合报导〕
有读者向本报投诉指出,海巡署违背「八年组织转型条款」,离转型期限剩
不到三个月,军职人员比例依然居高不下,署方不但漠视相关规定,还意图
修法确保军职人员权益,简直是渎职。
投诉者坦言自己为公职人员,先前获悉相关公告有机会转任海巡署,按程序
申请後却无下文,还传出海巡署根本无视相关组织规范,只是作个样子敷衍
一下,爆料者透露类似遭遇还有数人,正酝酿寻求管道争取权益。
署方解释推动修法 是为有效运用人力
海巡署则表示,为有效运用人力与保障现职者权益,已提出修法草案,建议
删除八年限制,经行政院院会通过,现正在立院协商中,等取得共识,便迳
付二读,为此解套。
依据行政院海洋巡防署组织法、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总局组织条例、海岸巡
防署海岸巡防总局各地区巡防局组织通则(均於民国八十九年元月廿六日订
定),均规定海巡署设置八年後(至民国九十七年元月底),组织人员任用
需以文职为主,俗称「八年组织转型条款」。
投诉者指出,距离八年条款期限剩不到三个月,海巡署人员编制依然以军职
为主(粗估占八成以上),质疑转型迟无进展,海巡署明显漠视相关组织规
范,还意图在最後期限前修法。海巡署转型方式包括特考招考、公务人员转
任(符合规定)、鼓励现职军职人员参与特考,但现阶段组织架构与八年前
差异不大,显见署方高层、人事幕僚根本没把转型条款当一回事,自身违法、
如何执法?
投诉者说,原本满心期待有机会转任海巡,还依规定费心准备相关事宜,没
想到一切「拢系ㄍㄟ」!才愤而研究其组织改造规定与现状,发现这个单位
法治观念淡薄,令人失望透顶。
海巡署则指出,八年条款虽规定未来人员以文职为主,但因组织法也规定,
岸巡总队及所属单位均属军职,致与八年条款相互抵触、矛盾,加上一线执
法人员,直接面对民众,需接受长期养成教育,恐非一般特考人员短期受训
便能上线,导致目前海巡署仍以军职为多数,无法达到文职人员为主的目标。
海巡署表示,为免明年一月廿八日条款到期,产生违法争议,今年四月间已
拟定修法相关条文草案,行政院版本为删除施行八年年限文字,另亲民党版
则包括以文职人员为主的字眼,全数删除,两版本目前在立院并案协商中。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nov/5/today-complain1.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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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条款解套 保持军文并用现状
记者邱俊福/特稿
「八年条款」引发海巡署军职人员疑虑,现修法删除八年期限後,除为违法
解套,也能保持军、文并用现状,减轻海巡署朝文职为主的压力,让军职人
员不再忧心忡忡。
海巡署成立之初,因业务移拨,纳编军、警、文与关务等不同身分人员,但
规划逐步整合成单一文职为主的机关形态发展,因组织法订定八年条款,导
致军职疑虑,深怕丢掉饭碗。
当初纳编军职人员时,承诺将协助转成文职人员,但因多次协商,考试院不
准对内封闭考试,改以开放特考方式,导致多数军职人员无法通过考试,临
届年限的军官也只能退伍一途,无路可走,不满声音不断。
在遵循立法精神下,海巡署仅能於保障军职人员服役到最大年限前提下,持
续逐年朝文职人员为主方向前进,造成若有上校缺,可能尽量以文职补缺,
没有全部让中校晋升继续任职,以及许多军职也不满让文职人员管理等现象。
海巡署现提出修法後,将保持军、文并用的现状,可减缓海巡署逐步朝文职
方向的压力,军职人员晋升机会将大增,对军职人员来说算是利多,而文职
人员则也没有任何的损失。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nov/5/today-complain1-2.htm )
--
老大:
作战靠指挥 MOTCT:
对
老大:
指挥靠通信 MOTCT:
对
状况:
通信不通--
老大:
不好意思,那个...麻烦一下 MOT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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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1.49.41
1F:→ eddy13:唉,投书者大概不知道那个八成军职里有九成九是在下面苦到 11/06 09:32
2F:→ eddy13:死的军人吧,如果他想要,看一线他要不要。 11/06 09:32
3F:推 popomo:转过来找死吗.... 11/06 13:21
4F:推 KAZUYA:这麽想进来海巡阿 把你丢到一线好不好阿 七刀! 11/07 14:06
5F:推 kenit:为了几个想转进海巡的公务员 却要大批的军职没饭吃?未免也太 11/08 18:07
6F:→ kenit:自私了吧~ 11/08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