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ni (义气翔)
看板Cga
标题Re: [问题] 4月1日愚人节的恶整!
时间Tue Apr 3 12:11:45 2007
这样恶德的干部不能姑息,如果确实是恶搞希望楼主文中的受害者们都有掌握到证据,也
许楼主您所谓的「官官相护」只是你们收集到的证据力不够,所以长官们也只得让六块厝
所长受到「写写悔过书」这样轻微的处分而已。
毕竟申讯管道在现在的状态下已过於畅通,而说实在的一样米养百样人,别说有这样恶德
的干部,也是有很多一找到机会就乱捅的弟兄啊!
小弟也不能确定楼主陈述的是否真有其事,或是以讹传讹(希望本回应不致掀起一阵腥风
血雨。),所以就假设4月1日那天真发生了这样糟糕、不幸、无聊召回的鬼玩笑吧!
现在即然伤害已发生了,作坏事的坏人就应该受到公理正义的制裁,而我们海巡人呢,平
时训练的法学素养就是展现的时候啦!(训练一直是拉赛的东西,但教育的确是百年大计
啊)
让我们探讨一下六块厝所长(以下简称六所长)在这案例的行为上是否构成陆海空军刑法
的第44条凌虐部属罪和第45条不应惩罚而惩罚罪?如果楼主觉得受到召回的受害者们也就
是当事人们受到六所长的召回是符合上述的凌虐或不应惩罚而惩罚的话,那麽接下来我们
再来检视一下能掌握到的证据,六所长召回当事人的行为是以电话所产生的吧?那麽电话
录音有保留吗?当事人接到召回命令回所,港区监视系统是否有摄录到当事人因此回到驻
地的画面,更有力的在回到值班桌前的画面,并且赶紧保存下来免遭覆盖(发生才2天,
现在的港监或营监应该都能有一周的暂存空间了吧?)上述2项的证据是较难取得的,但
小弟认为应较具杀伤力;接着当事人的假单是否保存良好?总不能连证明当事人确实处於
休假期间都作不到,那就没得搞啦!以上是小弟目前考量到的,不足之处望各界强者不吝
指点一二。
接下来谈谈申诉这条不归路…即然走上了就没得回头,再大的长官上头还是有长官滴,就
是皇帝也有被革命的一天,向大队长申诉所长没用,那就再向局长、总局长、署长、行政
院长、总统、各大媒体…等申诉啊!x果乱报花重金买海巡爆料应该不是新闻了吧!所以罗
,除非没勇气不然就是没证据,否则一切不过是空谈,然後只能推拖都是「官官相护」(
唉…就是楼主的这四字,引得小弟在此大发浅见,唉…)
最後祝福还在海巡无间道里的苦主们能在历练无间断的痛苦中获得人生宝贵的成长喜悦,而
为恶者,或不知自身正在为恶者也请记得「天理昭彰,报应不爽」这句话,还有出来跑的
迟早是要还的,感谢各位大大们赏文,再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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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ofang:谢谢你详细的解说 04/03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