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ulex (孤帆夜航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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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请问请假规定
时间Sat Aug 5 02:53:05 2006
※ 引述《daimond (daimond)》之铭言:
: 事假不可能,因为规定里有写8小时折一日
: 公假也不可能,不过是因为我们单位主官精实
: 所以现在麻烦的是,到底有附看诊证明的时数,要累积到什麽样的程度才会
: 扣假?
我以前当参一的 在病假方面
确切有诊断证明住院者 住院三天折算一天例休
不知贵单位人事是否有红皮书数本 均是海巡人事相关规定
里面似乎也没有明确规定说病假如何算法 你可以去找来翻翻
关於海巡义务役弟兄的假 只要於法有据 人家不鸡掰你
都放得到 於法无据你要放得到就各凭本事了
法令依据
依「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组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本署及所属机关成立时,
由其他机关纳编人员之权利义务,除本法有特别规定外,依各该人员身分之
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第二十三条规定「本署及所属机关人员任用及管理法
律未施行前,其任用及管理仍依原各该相关法律办理」,因此,「海巡人员
人事条例」未完成立法前,署律订总队全军职单位及总局、地区巡防局军文
并用之军职人员在未经考试院办理之公职人员考试及格转任公务员前,其身
分仍为军职,
各项权利义务及任用管理仍依现役军人相关法令办理。渠等之
升迁依陆海空军军官士官任职条例暨其施行细则办理,薪饷、福利〈辅助购
屋、基金贷款、福利品供应、眷属水电优惠、搭乘交通工具、住宿英雄馆、
联勤招待所及娱乐事业优待等等〉
接着 我们来看 现役军人相关法令中 有关病假的部份
国军军官士官请假规则 第七条
军官、士官因疾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应呈缴就医证明,核给病假,病假
一次不得超过三十日。
军官、士官在一年内累计病假以六个月为限。
军官、士官经民间医院门诊或住院治疗,开具休养证明者,所属单位於必
要时,得将其送至国军医院复诊,再核予营内适当之休养方式及天数。
虽是写军官士官 但我有发信去问过 士兵亦比照办理
他里面也没有提到说病假跟例休怎麽折算法
所以简单来讲 就是你Boss说了算 这是给各单位主官的弹性所在
你有办法去卢 就卢 没办法 就认命接受三天病假折一天例休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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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2.242.136
※ 编辑: dulex 来自: 61.62.242.136 (08/05 04:12)
1F:推 daimond:了解 谢啦! 08/05 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