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ldenSpark ()
看板Cga
标题Re: [问题] 有关大陆渔工
时间Tue Jun 13 09:34:40 2006
※ 引述《hartsu (Now call me 司法警察)》之铭言:
安检人员的处置当然就是发现船上多一个大陆船员
值班在key安资的时候对渔管和证件也应该要发现
在规定上因伤紧急随他船进港是可以的
不过要记得
1.通知留守主官 主官的意见最大
2.写在执工上 是哪一船的哪一渔工 要坐什麽车到哪间医院
安资怎麽key 我们这边做法是把这大陆渔工key在临时乘客
并在进港备注栏上注明原因
记得写"据船主表示"以避免是你为船主作保
3.通知值日官与司法小组来做笔录 (所以要请船主留下来 或至少留可以联络的资料)
4.列入管制 大陆渔工就医完毕後 要请仲介带医院开立的就医证明影印存查
并将他回到岸置中心/设籍船上的时间记下来回报值日官
可以到现场点个名最好
原则就是在执工上记下所有发生的事情与时间
并且确实三线回报(记得先问过留守主官!)
这样就没问题了
真高兴又看到一位认真的军官罗 加油啊!
: 想要请问各位前辈
: 最近遇到一个情形 不知道是否有违反任何规定
: 想要跟大家讨论一下
: 如果今天有一名大陆渔工(已有大陆渔工工作证) 随其设籍渔船出港
: 但由於他在船上作业受伤 先随另一艘渔船进港回安置所
: 这样是否可以报验入港呢?
: 安检人员及值班人是否又须做任何额外的处置呢?
: 本人查询 "台湾地区渔船船主境外雇用及接驳安置大陆地区渔船船员许可及管理办法"
: 是没有看到任何规范
: 未依上述管理办法载运大陆船员进入境内水域之违规态样中亦无此例
: 请问到底该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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