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erutti (我想开黄秋生版)
看板Cga
标题[建议] 给海巡当局
时间Mon Jan 23 04:16:39 2006
在海巡服役年余,内心颇有感触。
虽不敢说见解独到,但对各方面事务皆有接触,
所见所闻,颇有不吐不快之感,因此写在这里。
第一,义务役官兵不适合担任海巡职务。
随着役期逐渐缩短,官兵受训後在单位服役往往不到一年即退伍。
军士官由於还身兼司法警察身份,到部後还需熟悉单位特性,
待稍有所成,又马上退伍。
如此周而复始,训练出一批又一批无法长期稳定地提供服务的人力,
根本是不符经济效益的作法。我晓得海巡人力多来自陆军,寄人篱下,颇多不便。
但海巡当局应该做的是想出一套具体切实的办法招募志愿役人力,
而不是只会逐步紧缩、苛扣原本该给兵的物资(海巡鞋)当作节省成本开支。
人力资源为推动事务之本,军士官又为部队之核心,
对单位内部管理及工作表现有决定性影响。当局实在应该妥善地做全盘的规划。
第二,在营人员缺乏训练。
如前所述,干部对工作表现及内部管理负有成败责任,
但具我观察,干部本职学能不足的情形颇为严重。
这对海巡的绩效表现及单位形象均有不良影响。
局方面虽固定有安检装备、法令教学之巡回讲习,但次数太少,成效欠佳。
如担心成本过高,可乾脆将经费直接下放大队,由大队直接就近实施教学及验证。
最好能将执法技巧及知识内化变成本能,才能维护官兵生命安全,提振工作绩效。
第三,缺乏硬体设施。
我所服务的单位全盛时期曾有二十人同时在营,共用一套卫浴设备之记录。
夏季铁皮屋逢雨必淹,冬季苦寒犹如冰窖,大家轮流洗澡,仍无怨言。
倒是长官看不过眼。去年底,局长官邱某到所督导。
见大家生活情形,忍不住对大队长说:
「唉,局长要是春节来这里视察,看到这副德行,真是情何以堪啊...」
我对曰:「我们已编列预算准备兴建新建筑。」邱主任询问:「何时兴建?」
我曰:「民国一百年。」
本所已算勉强度日,其他环境更恶劣者不知还有多少。
虽说当兵不求舒适度日,但最起码过得去的生活需求该满足,这是组织该做的。
第四。组织层级太多,成效不彰。
署部以下有海岸、海洋两总局,总局以下各依工作任务进行编组。
海岸总局下辖北中南东四个地区局,局又辖各总大队。
最初受训时,曾有传闻指称总局将裁撤。我闻言力表不可能,
因挥刀自宫的组织和有此勇气之领导人少之又少。後果不了了之。
去年七月,又在局以下设巡防区,宣称用以统整岸海勤务云云。
我对此十分疑惑,海岸、海洋两大总局一由军人组成、一由警职人员组成,
向来各立山头,在地区局以下设巡防区实在有多此一举之虑。
立意虽好,但岂不是又走回了以往政令宣导旷日废时的老路?
盖九十二年实施总大队平行,将原本叠床架屋、可笑到了极点的
「署-总局-地区局-总队-大队-中队-安检所」好不容易变成
「署-总局-地区局-总、大队-安检所」,减少了两级。
如今巡防区成立,恶梦再临矣。权责不清,一旦事发,所谓越级回报是向谁回报?
地区局?巡防区?还是最近的总大队?
岸海合一何谓也?「十个长官五个兵」是也。
大退潮导致底下都要值六歇六了,上头还在拼命增加无用人力,真是令人气结。
所谓署部、总局长官个个办公室宽敞舒适,基层弟兄寒夜排队等热水洗澡。
如果海巡高层真有心改革,应该让署部直接管辖各个真正负责「岸海合一工作」
的巡防区,然後将两个总局、四个地区局全部裁撤,才能真正发挥行政效率。
而非养了一群几千个只会吃预算的冗员。当局可以把多余的经费用来招募人力、
改善基础设施,补贴人员健检、添购必须器材、施行教育训练。
真如此做,我相信基层必给高层立生祠,四时香火鼎盛,弟兄朝拜不绝。
第五,信赏必罚。
我曾阅读一份会议记录,内容是关於拨发查缉偷渡奖金。
再细看,发现案件发生竟是在距离当时已经两年半的九十二年中!回想清朝末年时,
左宗棠率军攻克太平军把持的杭州城时,犒赏弟兄的尚且是「现银子」,
两个世纪後的中华民国军人竟要等两年才可拿到破案奖金!
而且其中十之八九都已退伍!
这真令人无言以对。试问这样的延宕叫大家如何有心为公?
我认为对於人员有功者不但要赏,而且要重赏。如此才能激励士气。
至於亏空伙食费、值勤时身穿制服和渔会干部饮酒作乐、和私枭渔民人蛇集团勾结者,
一定要重罚。而且要法办,才能树威信、儆後人。
第六,错误的勤务观念。
去年底,某大队因取缔偷渡被动消极,多人被处分。此事还上了苹果日报,
据说许惠佑对此震怒云云。针对此事,首先,以邻为壑的作法固然缺德损人,
但您有良心不这麽做,其他大队可不会跟您攀交情讲义气。
通通把走私满啦、金偷渡啦、军火昌啦这几只要冲岸的渔船驱赶到您的辖区。
围捕工程浩大,一旦行动失败,撤职查办都有您的份。
劣币至此驱逐了良币,岸巡部队人人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值勤。
会有此事件爆发,我毫不意外。必须强调此乃现状,而非遥不可及的话题。
而有趣的是此事一经报导,总局长官马上行文各单位「严禁此等吓走偷渡渔船之行径」
。不单如此,以往教育单位主官「若有可疑船只,开警示灯吓走之可也」的长官,
此刻也纷纷改口,一律指示「务必保持低调,伺机而动」云云。
怪哉!长官行文严禁,是否表示此风存在已久?然从不提起,何今非而昨是也?
是否只因为署长天颜震怒而改?基层弟兄惶惑不明,上级长官不思拟定长久方略、改善
遇事怕事的萎靡风气,反而只在开不开警示灯的问题上大做文章,我为此长叹,
而且相信,我提出的问题,恐怕是没人能回答的了。
凭良心说,那次海巡弟兄表现得不坏。
虽然反应迟缓,但事後十八个上岸的嫌犯也抓了十三人到案,并非坐视不管。
上级无视其劳绩,反而因为一开始的处置失当大肆处分相关干部,此乃寒将士之心也。
曾有某将军战败,回京面圣时自请其罪。帝曰:「无罪。胜败有时,领兵再战便是。」
将军感佩帝恩,愿效死战。领兵再出,果然大胜而回。两相比较,天壤之别。
最後怀古一下,回忆一点往事。去年底某日,我突接到更改勤务之命令,今夜与副大队长
共同出便埋勤务。我十分兴奋。同行再两天休退的老兵则不停抱怨,怕出事也。
一行六七人携带夜视工具在高处守候良久,全无动静。周围舰艇埋伏已呈包围之势,还
是不见舢舨踪影。後来副大一通电话打到该船所在渔港,挂掉後即要我们恢复正常勤务
。我大惑不解,副大曰:「那艘舢舨一出港他妈的海巡艇就跟在後面啦。要是你要接人
,看到後面有警察你还敢接吗?他们已经在外海等了两天了,一个人一天不上岸的话,
买主会亏二十万啊,他今天又上不来,已经亏了几百万了。」
於是各散,舰艇恢复巡逻。
此又是云林海巡吓走偷渡事件之翻版了,只是少有人知道而已。我事後遗憾不已,
要知道那船里头可是有三十三个大陆妹,是我他妈的会走路的荣誉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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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太急,听者反而难以理解。不如写下它。
一笔,一划,横直作书,献刻给心里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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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7.120.12
1F:→ macs:有什麽用?? 01/23 05:41
2F:嘘 deani:08000345780 01/23 07:47
3F:推 Lomax:贵台此篇与下篇的论点很有趣,也值得当局检讨;很多意见也让 01/24 22:23
4F:→ Lomax:我颇有共鸣,欲将本人经验一吐为快;但我思考到最後的终点, 01/24 22:23
5F:→ Lomax:竟和一楼一样:有什麽用?? 只能徒呼负负,向这个单位投以最 01/24 22:24
6F:→ Lomax:後冷漠夹杂着愤慨的一眼,然後高唱退伍乐了。 01/24 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