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wy0317 (Agape)
看板Catholic
标题Re: [分享] 世人皆是罪人,但同志不是罪犯
时间Wed Dec 24 16:57:19 2014
※ 引述《carriar (我跟自己...不太熟)》之铭言:
: 我觉得这个逻辑非常奇怪@@"
: 1.结婚的法律在一开始就没有预设新人会离婚
: 2.目前的法律并没有禁止同性恋婚姻,只是不承认其效力,因为民法上写的就是"男女"
: 双方不是女女、男男
: 所以神父到底为什麽要特底出来要求定一个禁止离婚的法律?!!
: 他不就是只是按照天主教的教义,希望婚姻不是非男女的结合,反对修法而已吗?!!
就我念法律的来说 我看不太懂你的回应
就1.来说 我不懂「没有预设新人会离婚」跟这个讨论的关系是?
是说 结婚≠必然会离婚 吗?
确实有结婚的不等於会离婚
但以前的作法是几乎根本不准离婚 自然就没有离婚的问题
不会出现法律与教会教导冲突的问题
只是後来改成准离婚 就出现了国家法律与教会教导冲突的问题
现在讨论同性婚法制化 也是另一个潜在的 国家法律跟教会教导冲突 的问题
按照你的逻辑 就算承认同性婚的国家法律效力
也可以说「法律没有预设同性会结婚」,
毕竟也不是这法一立下去大家都变同性恋、也不是同性恋人就全部跑去登记了
就2.来说
「法律没禁止、只是不承认同性婚」这句话实在很有问题
我想你必须先厘清你到底想讨论哪个层面意义的婚姻
法律层面?个人层次?社会层面?宗教层面?
就婚姻这件事的法律意义来说 法律不承认就是禁止
他只是没有去进一步限制个人层面或社会层面的婚姻关系
(比方说能否发生性行为、同居共财关系怎麽界定、社会是否认可)
但婚姻这件事情一直跟法律有很紧密的结合
不管同性恋、异性恋 没有国家法律的认可
两个人住在一起再久、同居共财、子孙满堂 但就是没有国家法律的认可
就不产生社会意义 甚至不产生个人意义的「婚姻关系」
说到底 症结就是教会参与政治的态度跟方式
但我认为更大的问题其实是教会牧灵的态度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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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ry to God in the Highest, and on Earth Peace to People of Good Will.
天主在天受光荣,主爱的人在世享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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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arriar: 你要不要看类似民法983跟988的规定!!再讨论禁止跟无效 12/24 17:04
2F:→ carriar: 我国禁止近亲通婚 效果规定在988条 无效 12/24 17:13
3F:→ carriar: 我国婚姻采登记生效要件!!也没有禁止同性结婚的规定~ 12/24 17:13
4F:→ carriar: 而是登记机关不承认其效力 不给予其登记 12/24 17:14
5F:→ cwy0317: 你讲的那个我10年前读过了 但那不是今天的争点 12/24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