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unicht (请叫我优布匠~~>///<)
看板Catholic
标题Re: [心得] 建议教会提出自己版本的同性恋民法修正
时间Sat Nov 9 16:14:02 2013
※ 引述《sitifan ()》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Christianity 看板 #1IVSkDR8 ]
: 作者: sitifan () 看板: Christianity
: 标题: Re: [心得] 建议教会提出自己版本的同性恋民法修正
: 时间: Sat Nov 9 13:43:33 2013
: 2013台湾同志游行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xw3tEUjJ38&feature=youtu.be&oref=https%3A%2F%
: 同运浪潮将袭立法院 基督徒须扞卫到底的世纪争议
: http://news.dhf.org.tw/News.aspx?cate=10&key=3734
心目中的版本喔。
我是觉得依实务上来看,彻底否决同性恋结合实务上是不可能的,所以还是要有一条
管道可以满足他的需求。
1.婚姻制度:维持现状
2.伴侣制度:
a.不论性别,但要有性忠贞义务
b.可以单方面解除就不能领养小孩,不能单方面解除才能领养小孩。
c.若要领养小孩,两方都有共同抚养的义务。(现在这个可以伴侣单方领养是什麽鬼?)
d.财产继承则是血亲和伴侣都有相当的继承权。
(父母把你养大,伴侣都能要求家务劳动利益返还请求权,父母自然也可以,父母要把
这份因辛劳得来的权利转移给自己的子女也很合理)
3.多人家属:(如果要实行的话)
a.家属间禁止性关系(除配偶或伴侣外),若有则适用刑法230条。
b.禁止性关系自然就没有性忠贞义务。
c.单方解消没问题。
刑法第 230 条
与直系或三亲等内旁系血亲为性交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是否要修改成公诉罪可以思考,现行是告诉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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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经
在天我等父者,我等望尔名见圣。尔国临格。尔旨承行於地,如於天焉。我等望尔,
今日与我,我日用粮。尔免我债,如我亦免我债者。又不我许陷於诱惑。及救我於凶恶。
亚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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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71.121.181
※ 编辑: Trunicht 来自: 1.171.121.181 (11/09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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