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nfu35 (广平君)
看板Catholic
标题[答问] 论基督教洗礼效力之认定
时间Tue Jun 8 00:15:53 2010
先前曾在本板看到有板友问这问题,可是刚才爬了一下没看到。
该不会他看一直没有人回答就自删了吧?
这问题的解答在《天主教法典》869条:
第八百六十九条
1.如果怀疑某人是否领过洗,或已领的洗礼是否有效,经过慎重的考查後,怀疑
仍然存在时,应附条件为之施洗。
2.在非天主教的团体中领过洗的人,不应附条件予以施洗,但在查考施洗时使用
的质料和经文仪式,以及成年领洗人和施洗人的意向後,对洗礼的有效性尚有
严重的怀疑时,不在此限。
3.在上述一、二项怀疑洗礼的事实和有效性的情形中,如果当事人是成年人,应
先阐明洗礼圣事的教义,并说明已施洗礼的有效性被怀疑的理由;如果当事人
是婴孩,应向他的父母讲明,才可为之施洗。
(第二项的「质料」,拉丁原文是materia,英译为matter。)
且根据我的了解:
A.全球天主教会都承认东正教的洗礼。(香港教区秘书长李亮神父本属东正教、
现在也兼台湾东正教会负责人,足证此事无误。)
B.台湾天主教会承认圣公会的洗礼。(我看过台湾天主教会与台湾圣公会相互承
认洗礼协议书的翻拍照片,所以知道。英国天主教会可能不承认,因先前某位
英国前首相由圣公会转入天主教会时,天主教伦敦总主教仍为他施洗。)
C.全球天主教会都不承认摩门教的洗礼。
D.有些宗派在稍微讲授教理後即当场为人授洗。这情形应是不承认的,但仍要由
神父按个案认定。(本板有文章提及此现象。)
愿天主使那位板友看到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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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5.34.166
1F:推 Trunicht:我是要求进行完整的洗礼。 06/08 00:17
我刚才发现文不对题,所以改了标题。
※ 编辑: Yenfu35 来自: 123.195.34.166 (06/08 00:26)
※ 编辑: Yenfu35 来自: 140.113.222.125 (06/08 13:24)
2F:→ bmcat: 香港那位李亮神父(香港人)和台湾东正教李亮神父(希腊人) 08/31 16:38
3F:→ bmcat: 是不同人吧? 08/31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