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danus (高驰)
看板Catholic
标题Re: [闲聊] 如果你有机会反驳马丁路德-你会如何作
时间Thu Apr 8 01:50:08 2010
※ 引述《brojohn (总是想改变什麽)》之铭言:
: 这段你提到了很有趣的一件事
: 就是在他说「唯独圣经」的同时
: 他也废掉了雅各书的权威
: 「唯独圣经」变成唯独他同意的圣经
: 因着他否决了雅各书关於信心与行为的观点
: 导致不管是谈信心与行为的关系
: 还是谈唯独圣经
: 他都不再是权威了
他的诸多圣经诠释和神学立场,即使改成赞同雅各书的观点,既不删雅各书,
也不增添字句,对今日的信众来说,其实仍然不是权威(:p)
否则依路德「婚姻神学」当中「对婚姻中的犯奸淫者,以及不肯履行夫妻同居
义务者,建议处以死刑」(注一)的见解,今日社会的死刑,应该仍是非常普及,
至少德国、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北美等信义宗主要活跃地方,会照着路德的见解
来执行,欧盟也就不会像现在这样积极地反对他国执行死刑。
又如某些涉及相关丑闻的教派领袖(如美国福音派联盟前主席哈格德Ted Haggard)
(注二),今日多数基督徒都会同意:「奸淫的关系,是与圣经相违背的。」,
但多数信徒也不会真的采纳马丁路德的建议:判死刑。这该不该感到庆幸?:)
然而,我个人比较质疑的部份是:
1.有无必要对「特定行为」,做出不能进天国的信仰伦理判断(注三)?
----比死刑还悲惨的人生结局,比马丁路德还严厉的信仰立场
2.这样的立场与判断,有没有符合现有「信心、行为、称义」的信仰观点呢?
----假使善行与成义无关,恶行又怎可能遮掩信心?怎能与成义发生关联?
怎能藉由外显行为的观察,就能得知某人必然被阻挡在天国之外呢?
对我来说,这真的是充满不一致(inconsistency)与矛盾(contradictions)。
注一:吴富雅(2007):马丁路德婚姻观之探讨。《神学与教会》(台南神学院期刊)
第三十二卷第二期,p496。2007年6月,取自
http://www.ttcs.org.tw/~pr/12.pdf
注二:基督日报(2006):美国福音派联盟主席因性丑闻辞职。2006年11月03日,取自
http://gospelherald.com/news/wor-3381-0/
注三:按,美国福音派联盟官网所陈述的信仰立场:「... 会为此生带来悲惨的结局,
犯这种罪的人断不能进天国。」。(资讯来源:同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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