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angelion (对祢殿宇的热诚把我耗尽)
标题[公告] 天主教板文章与推文规范 20091030
时间Wed Oct 28 02:21:16 2009
有任何问题请提出,无异议後自今年十一月一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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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请恪遵网路礼仪,如同与人面对面谈话那样的尊重程度。
1-1 建议板友若有意见不合,请先透过版面,确认了解对方的意思;并请勿在
板上发表情绪性文章。
1-2 若板主判定某文为板友情绪发言,经劝告修改无效後,将公告删除该文并
将公告寄至原发文者信箱。
1-3 若板主判定某文章或推文语句带有不尊重板友或其信仰、价值观之内容,
则板主会先发公告并寄信给原发文者,请其注意发文态度。
1-4 若未见改善,如为发文,则删文、公告,并寄公告至原发文者信箱,以後
累犯除删文外,依其程度轻重,处以水桶三天至一个月的处分。
1-5 承上,如为推文,则直接水桶处分,罚则与上条同。
2. 禁止人身攻击、互相谩骂,以及文章内含尖酸或影射性攻击字句。
2-1 人身攻击、谩骂、尖酸、影射性攻击字句的成立由板主判定之。
2-2 违者若为发文,第一次删文并寄信至原发文者信箱,以後累犯除删文外,
依其程度轻重,处以水桶七天至三个月外加劣文的处分。
2-3 承上,惟若板友尚未犯满二次,不得劣文处分。
2-4 承 2-2,违者若为推文,则直接水桶或劣文处份,罚则与上条同。
3. 禁止使用注音文、火星文、很黄很暴力文、未经原作同意擅自转贴文章,及文
章标题使用「公告」分类。
3-1 第一次违犯,删文、公告,并寄公告至原发文者信箱,以後直接删文不寄
信,并处以水桶三天;累犯者最重可处水桶一个月。
3-2 若推文内含注音及火星文,第一次违犯,公告,并寄公告至推文者信箱;
累犯罚则於上条同。
4. 除天主教外,其余团体之活动宣传及广告张贴,请先取得版主同意。
4-1 若活动已经版主审核可张贴,则往後相同活动可迳行张贴不需版主同意。
4-2 违者第一次删文并寄信警告,累犯则处以水桶一至三个月处分。
5. 以上违犯者若为水桶中,经判定其分身於本板发文或推文者,二 ID 皆加倍处
分,惟最重不超过水桶三个月及劣文。
6. 以上违犯者若愿意於本板发文向当事者道歉,并承诺日後不再发表类似文章,
而当事者也愿意接受其道歉,则水桶及劣文判决可撤销。
7. 以上各条之违犯文章与判决公告会存放於 z-19-7「争议文章及判决」。
8. 其余规定未完善之事项以版主判定为之,并形成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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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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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hrisL:说实在的 我不喜欢私下写信沟通.... 10/28 23:14
2F:→ Ivangelion:或许 C 大可以更详细解释一下不喜欢的原因? 10/28 23:41
3F:→ HengYee:我也不太喜欢私下沟通....再回mail给您说明 10/29 14:33
※ 编辑: Ivangelion 来自: 118.160.174.238 (10/30 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