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dance (同情我就给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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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心得] 天主教伦理观(入门)
时间Thu Jul 3 20:29:51 2008
※ 引述《teyu99 (风之恋)》之铭言:
: 教会容许任何伦理行为的讨论,但提出三项绝对被禁止的道德规范(消极规范):
: 一、绝对禁止杀无辜的人(杀人、堕胎、安乐死、实验性制造及杀害胚胎)
: 二、绝对禁止婚姻关系外有任何性行为(婚前性行为、外遇)
: 三、绝对禁止夫妇性爱行动的结合与生育功能分离(阻止成孕、试管婴儿、代理孕母)
上面的这三条
重要性不一样
而且有些和我跟神父讨论的结论有落差
(是和我本系神父)
比如说 应该是"绝对禁止杀人"(不管是不是无辜) 不管什麽状况都不得杀人
因为 什麽是无辜呢? 谁来定义?
多玛斯花了很多文字讨论义战 正义的战争
我写过篇论文 讨论多玛斯的可不可以在战争中设埋伏的问题
(他认为在道德上可以)
不过
评论的张振东神父最後说了句:"不过教会现在完全反对战争"
正好表达了这种立场
也就是多玛斯讲的 完全在这个向度上被抵消掉了 代表这句才是最高原则
而婚外性行为这条 有和另外两条与生命直接相关的 具有相同的伦理效力吗?
我从伦理学角度来看 我看不出这一条的至高性(或是其成因)
而且如果要有终极原理的话 那应该就只有一条 不会是三条
不然三条之间冲突时怎麽办
对於第三条 仔细思考就知道其实也是对於第一条的转化
所以真正的绝对命令就是第一条
我个人认为
这三条比较偏向是教会现行立场公告 可能是通谕的等级吧
我看你引的出处好像也是通谕
不像正式的神学伦理学讨论出来的结论
所以我认为 你可以称他为"教会立场"
要讲说是神学伦理学 厄 我想神学不是天主教独占 伦理学也没那麽简单罗
下面谈得是没什麽问题的
不过 对外行人来说 应该是看不懂XD
: 绝对被禁止的道德规范是教会对於道德伦理最後的防线,目的是维护生命的尊严
: 首先我们对於探讨伦理问题,判断方法有:伦理来源三特质法、双果原则
: 而三特质为情况、对象、意向,教会认定只要有一项是错误的,就是伦理上的恶
: =
: 情况:伦理行为背景环境,为了达到一个善的出发点(至少不为恶)
: 对象:人在理智判断下,自由意志参与的行为目的
: 意向:而确认了对象与情况的善,还要确认人的意向是为善的,才是善的伦理行为
: 而意向有时很难判定是否直接为善,所以使用双果原则(造成善或恶的後果)
: 但双果原则的前提是讨论意向的善(积极规范),以下直接以「服用药物」来当例子
: 对象:服用药物的行为→不善不恶
: 情况:生病痛苦吃药→善
: 意向:为了治疗疾病→善
: 双果┌服用药物造成疾病的痊癒
: ├服用药物造成身体的不适(倦怠)
: │ 双果判断:疾病的痊癒大於身体短暂的不适,则吃感冒药的行为是善的!
: └服用药物造成器官损坏(吸毒)或胎儿死亡
: 双果判断:身体的损伤大於疾病治癒,则不适合吃药[应找其他解决方式]
: 重点就是不可以为了一个造成本体的善去作一件伦理上视为恶的事情
: {为了钱去抢劫、为了保有单身或不想生孩子去堕胎、为了避免承受痛苦进行安乐死}
: =
: 而伦理概念从教会的领导演变到後现代思潮的演变也是不可不知道的历史
: 从圣多玛斯认为天主给人启示(在教会内以圣经圣传训导权保存与确认)
: 也给人自然道德律(人以理性分析判断理解,天主创造万物给予永恒发展的定律)
: 马丁路德反对天主教会之後,认为天主的启示可以自己自由的按圣神光照解释圣经
: 不需要教会的传统,更不接受教会训导权对於教理教义的解释,也造就後来文艺复兴
路德不只这样 艾神父讲太少了 难怪新教徒老是不爽
我引一段我的论述吧
我是在介绍一位当代士林哲学家的时候引他对路德的看法
宗教改革者路德(Luther)将神的诫律(law)视为真正的道德规则,而这规则与我
们的欲望相对抗。人的理性与意志,只会陷溺在自身的罪恶之中,必须透过上帝的
恩典来违抗这种理性与意志,所以行为正当与否,是由上帝的诫律所定义,不是由
个人的理性与意志,因此路德反对亚里斯多德的看法。
路德的问题是什麽呢? 不只是因为他自义的的关系
而是他把天主教伦理学从目的论的系统 转向成为规约论的系统
人自己的理性和意志的重要性下降了
(注意喔 你学的是批判路德自义喔 但路德不这样觉得 伦理学角度也不这样觉得)
另外一位同时代的人也蛮有名的 谈一下吧
加尔文(Calvin)则认为人无法判断上帝的善,上帝的诫律也不是要帮助我们达成己
欲的目的。这两位宗教改革者的说法,代表原本被亚里斯多德的目的性部份在宗教改
革的阶段已被取消。
注意到他们的问题没有?
人的目的性消失了 进入了规约性伦理学的层级
越来越像义务论
好 这边停三秒
你这篇文章一开始告诉我们什麽呢?
-->三条牢不可破的规约
请问这三条规约的目的性是什麽呢?
为什麽不可杀人?
为什麽不可有婚外之性?
为什麽不可有人工生殖?
为什麽?
我无意攻击这三条
我对於这三条没有学术上的特定立场(不过有私人上的 也就是没经过大脑的XD)
但天主教伦理学始终都是目的论的系统
而且也以这种目的论的性质以为新教甚至其他一神宗教的差异性
自然道德律并不是不告诉我们目的 直接给你刑法民法三千条
自然道德律的第一条是什麽呢?
上帝给了我们什麽?
我们行为的目的是什麽?
这才是天主教伦理学的重点罗
: 亚里斯多德的经验主义:伦理判断不在於理性的思考,而是情感的苦乐
: (伦理只是情感表达上喜欢的就认为是善,不喜欢的就认为是恶)
嗯这是哪们子的亚里斯多德主义阿
这样讲是有点不太客气
不过多玛斯的伦理学几乎是照抄他口中的"哲学家" 然後加上神学的部份
多玛斯可以被接受
没道理亚里斯多德被介绍成这样
近代复兴的新亚里斯多德主义也没有这样
这如果不是上课抄太快漏了什麽 可能就是抄错了
如果讲义是这样打 哲学系的神父可能会跳起来
(前几天开会 田神父和魏思齐神父在吵位格 魏神父也差点跳起来XD)
: 康德思想:伦理判断在於自我主观的无上主义,没有客观判断的影响
: (我可以合理的欺负比我弱小的人,比我强大的也可以合理欺负我)
这铁定是错了
特别是你括号中间的 应该比较像尼采
康德是认为人有共通理性的 他才"客观的要死"
(当然士林哲学家强烈批判他这点)
康德有"对待自己或他人的人性 绝对不可当成手段 只能当成目的"的名言
怎麽会欺负来欺负去的?
: 尼采存在主义:认为天主已死,人的存在要创造自己的本性与价值观
: (道德是虚无的观念,善恶也是相对的比较结果,善恶由自己决定不需他人认同)
: 逻辑实证主义:只有被验证的事实才能称为知识,伦理道德不能被验证没有意义
: (当判断一件事情的对错,只是心理的自然反应,这样的反应无法被验证)
: 解构主义:强调每个人差异性的存在与差异性重要,且必须尊重与容忍别人的差异
: (只要我喜欢,没甚麽不可以。我个人的特质,所有人都要尊重与包容)
: 相称主义:承认有绝对的权威,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发生,我们要容忍这样的例外
: (承认绝对要遵守法律,但法律之外不外乎人情的包容与例外事件)
这边的就大概大概
: 我们可以发现,现代社会存在相当多的後现代主义的思想
: 不外乎是以上的几个思想的变形或是延伸,我们可以从以上的思想中反省
: 是否有其中的思想也影响我们的理性想法或面对伦理行为的判断准则
: 有机会我在为各位分享课程中所学更多的内容
要记得抄对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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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废纸的阿伯你飙那麽快干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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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6.140.207
※ 编辑: lidance 来自: 118.166.140.207 (07/03 20:41)
1F:推 teyu99 :感谢指教!我也是认为我站的是伦理神学,而非伦理学 07/03 22:14
2F:推 teyu99 :或是哲学的部分,艾神父课本不清楚部分我会另行讨教 07/03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