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unicht (天主教版主)
看板Catholic
标题圣统制
时间Sun Jul 23 22:02:36 2006
圣统制乃天下天主教会之正常制度,也是成立地方教会之终点。圣统制中的每位主教
均已自己的名义在本教区行使职权,也是名符其实的教区牧人。
圣统制下,每数个主教区组成一个教省,其领域往往与一国之州或省相同;省城主教
或教省之首席主教称为总主教,其教区称为总主教区;其他本省之主教称为隶属主教
或只称为主教;其教区称隶属主教区或只称主教区总主教对其总主教区之职权相等於
主教之对其主教区;但对其隶属主教则有监督教义与纪律之权利义务,并有召集省会
议及接受隶属教区上诉之义务。
我国之成立圣统制远在1307年(即元成宗大德十一)年,当年大都(即今日之北京)
成立总主教区,方济会士若望孟高维诺任总主教。1313年剌桐(即今日之泉州)成立
主教区,方济会士哲乐笃任主教。
待元亡明兴,中西交通中断,教士後继无人,中国教会圣统制也随着告一段落。我国
教会之中兴已是二百余年以後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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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天主教教区划分及其首长接替年表P4~P5
民国六十九年九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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