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che926 (阿丹)
看板CareerLady
标题[有感] 离职的时间
时间Mon Jun 2 02:12:15 2014
因为小女子目前公司的员工只有我一个门市销售员
如果我休假的话只能是老板夫人亲自北上代班
除了月休6天之外都只有我一个人上班
所以4月的时候跟老板辞职
4/20 mail给老板说我的房租到6/30请他在6/30前找人跟我交接
但因为到现在连续20几天(从5/9开始)没有休息
本来很期待6月初这几天可以让我排休
结果5/28那天老板一句公司上下到6/15都很忙无法让我休假
我5/29就回覆他可不可以让我提早到6/15离职(到5/31止还只是三个月试用期)
结果他很生气地说我在为难他
他咬定我那封mail的内容
说我明明写的是6/30怎麽又可以改日期说要提早离开
讲到最後还说如果我真的只到6/15那天之後都不上班的话就是旷职
这样就是会牵扯到到法律的问题要我想清楚
我很想知道这样真的会牵扯到法律的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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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ib66940:我觉得你应该争取休假而不是提早离职,连续20多天没休假 06/02 10:51
2F:→ lib66940:是违反劳基法的吧 06/02 10:51
3F:推 gsx123:他就没照劳基法走了 谈甚麽法律 06/02 16:37
4F:→ gsx123:而且劳基法作满一年提前10天辞职 二年20天 三年30天 06/02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