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neybee (honeyB)
看板CareerLady
标题[职场] 这样的合约....
时间Thu Mar 28 16:49:39 2013
之前拿到某外商储备干部的offer....
有关应徵过程 面试流程都非常冗长 花了好几个月我就不赘述了
可是当看到要签订的工作合约跟培训条款时我傻眼了
不知道这样是正常的吗?!
尤其是违约金的部分 若工作未满两年离职要赔半年份薪水
而前六个月离职的话要偿还已领取的所有薪水
等於做白工
不过合约上名义是写培训费用 所以我想...这应该不违法XD
公司画了满大的饼
不过这在合约上都没写
当初对这份工作真是充满了期待
不过之後发现这行业实在是跟想像有太大的落差
再加上其实所谓的培训也就是试用期
其实就是做一样的基层工作 且并没有保证升迁 只是"储备"
非常的累和辛苦
我实在不确定往後会一直想待在这样的行业....
请问大家大公司都会签订这类的合约吗?
该不该签呢?
我承认我动摇了 只是心有不甘
毕竟看到违约金额真是让我心惊胆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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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71.208.139
1F:推 cathy394:合约上只有写违约金 有没有签约金呢 没的话 好吃亏... 03/28 17:19
2F:推 iyawyo:要是我不会签 03/28 17:27
3F:推 n904230:我会拒签!!劳基法已无试用期规定..且规定只要员工有工作 03/29 05:11
4F:→ n904230:即便只有一天..资方都必需按比例核发薪资 03/29 05:12
5F:→ n904230:再者..若员工自愿离职..资方不得以任何名义要求离职员工 03/29 05:15
6F:→ n904230:付违约赔偿金或扣除应核发之薪资 03/29 05:15
7F:→ n904230:但...若离职员工有任何妨害公司名誉或影响营运行为 03/29 05:16
8F:→ n904230:公司可以另行提出告诉~~要求损失赔偿 03/29 05:17
9F:→ n904230:但...诉讼与核发薪资实属两个事实...不得混为一谈 03/29 05:17
10F:→ honeybee:真的 这就是一不平等条约... 只是觉得好可惜 03/29 16:18
11F:→ achichi:一间公司要签约就是怕员工跑掉 那为什麽要硬性留住员工 04/09 16:50
12F:→ achichi:表示他流动率很大 一间好的公司 大家会死命留下来的 04/09 16:50
13F:→ achichi:你确定你真的要去吗? 04/09 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