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hsilo (杰少)
看板CareerLady
标题Re: [职场] 特休问题!
时间Mon Feb 11 23:39:36 2013
※ 引述《bobby1130 (喵呼~)》之铭言:
: 那顺便也请问一下
: 如果是去年二月初到职
: 今年二月正好就满一年,有七天特休假了
: 如果在2/19提离职,之後就用特休假把七天全休完的话
: 这样是可行的吗?二月可以领到全薪吗?
: ※ 引述《n97568006 (QQ)》之铭言:
: : 各位大大
: : 小弟预计 在年後离职
: : 碰巧又遇到刚好要满一年
: : 假设 2/18 好满一年 2/19 就会有7天特休假
: : 在2/19号提离职的话 那7天特休 依照劳基法 公司
: : 要换钱给我吧!
: : 所以在这边请教大家 顺便祝大家新年快乐!
这位大哥,你想的太完美的。所以讲难听一点,你的想法在现实中完全是天大的错误!
第一:关於特休假,在劳基法公司相关规定里,这是你的权利,并非你的权益。这
无法与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工作(加班)相提并论。
换句话说,因为你的离职代表你主动放弃7天特休的权益,所以在劳基法中无法
将特休转换金钱作为补偿。
第二:因为你离职了,所以你本身不具备在该公司工作的身分,所以当你2/19离开後
,你自然就丧失特休的拥有权。当然,意味者该公司只会付钱到你工作的那一
天(2/19)为止,所以你是绝对领不到全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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