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rrortrace (镜子)
看板CareerLady
标题Re: [职场] 安亲班提离职的问题...
时间Wed Dec 5 20:29:58 2012
先谢谢热心回我的各位板友还有寄信给我的板友:)
继後续我写了辞呈给主任後
主任今天回我说
「因劳基法中有明载教育训练支出属资方成本,
所以离职日期并非单方ok即可。」
於是我回他,我看了劳基法跟施行细则中并未提到相关规定
我会询问後再跟他却认
我也表示
依劳基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相关规定
劳工中止契约时,
继续工作满一年三年未满者,於二十日前告知。
所以於情於理,我提前两个月告诉他我要离职好让她找人,
她还能用什麽理由不答应我离职吗?
加上我真的又再次被激怒了
因为他说~
「结婚我当然祝福你啊 (於情於理)
但行业不同,我们工作以人性为重,要考虑到小孩子的适应力、感受...」
奇怪了,难道我结婚就没有人性吗?
於是我回给他的信里
不只强调劳基法终止契约的十五、十六条。
还告诉他劳基法第71条有明载
工作规则,违反法令之强制或禁止规定或其他有关该事业适用之团体协约规定者,无效。
所以我於情於理(故意的),前两个月提离职也合理吧?
他还说我单方面丢问题给他
我只好不留情面说
「今天安亲班成立14年了,过去老师离职时相信您也遇到问题过,
但您成立补习班,老师离职的风险本来就是存在的不是吗?」
也告诉她
第一年说会签约并没签约,问我一年内有无计画我说没有,但一年过了。
加上八月让我带班也并没有问我是否带班至隔年七月、也无签约,
所以我不论是口头上亦或是聘任书接没有同意或签字至明年七月的,
所以这部分我也没什麽其他好说的了......
我觉得他会来刁难我,但,我讲的情况有不合理的部分吗?
还是我真的要寄存证信函离职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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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240.205.169
1F:→ Jemimah:既然你没签 他应该也没有那份文件 不然先去劳工局谘询一下 12/05 20:47
2F:推 LUSTBOY:我也遇过类似的问题 老板真的是很...我也视觉得於情於理 12/06 13:28
3F:→ LUSTBOY:让他们好找人 但老板却说 我是给他们制造麻烦 还不想给我 12/06 13:28
4F:→ LUSTBOY:薪水 最後有解决啦!! 态度硬一点 加油!!! 12/06 13:29
有喔,所以他写了一篇道义还是人情之类的文字回我,
里面还提到
「我了解的他比我更懂,不必刻意搬出劳基法劳师动众」
所以...... 我想他很明白接收到我的意思了:)
※ 编辑: mirrortrace 来自: 123.240.205.169 (12/06 23:44)
5F:推 LUSTBOY:哈哈 12/07 22:38
6F:推 papada:针对劳基法的部分你完全站的住脚.他想被告就继续吵阿 12/25 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