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osala ()
看板CareerLady
标题[职场] 延长的试用期间离职请教
时间Thu Nov 22 18:21:20 2012
(怕被认出来,所以借亲友帐号PO文)
我是今年刚毕业的社会新鲜人,目前在海外台商工作,工作即将满四个月
在工作满三个月的时候,曾跟主管说身体不太适应当地环境,想再观察看看自己之後能不
能适应,
结果就被延长试用期一个月了 (超级後悔跟主管讲这件事= =)
昨天(11/21)向主管请辞,希望在12/2或12/3离职返台,
不过呢,主管要我在11/26走人 (其实原本是要我11/23就走,但订不到机票)
想请问:
1. 我能拿到完整的11月薪水吗?
2. 如果无法拿到完整薪水,薪资该怎麽计算才合理(公司薪水分台湾薪水+驻外津贴)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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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3.165.167.33
1F:→ noblempress:当然是拿不到完整薪水~後面就要自求多福了 11/22 19:57
2F:推 cawaiimaple:依台湾劳基法的话是没有试用期规定,就算有签约也是违 11/22 21:45
3F:→ cawaiimaple:法无效 11/22 21:47
4F:→ suncharlotte:那其实没效力 所以没差 = = 11/22 21:50
5F:→ cawaiimaple:啊看成是被解雇@@"不过劳工也是要遵守10日预告期间, 11/22 21:50
6F:→ cawaiimaple:但因为是自愿离职所以没有资遣费~ 11/22 21:50
7F:→ cawaiimaple:雇主要你提前走也是OK的,未满月薪水当然就以日薪算 11/22 21:52
8F:推 suncharlotte:还是要看你们公司新资怎麽算罗~ 有遇过薪资是从上月 11/22 21:53
9F:→ suncharlotte:26日到本月25日 若是这样的话你当然可以拿到完整薪资 11/22 21:53
10F:→ cawaiimaple:(全薪=本薪+津贴)/30天*工作日数,好一点的雇主会连假 11/22 21:54
11F:→ suncharlotte:若不是的话那就如C大所说日薪计算 11/22 21:54
12F:→ cawaiimaple:日一起算进去,但没有也不违法 11/22 21:54
13F:→ salosala:谢谢各位的回答~ 那我就可以放宽心回台湾了:)) 11/22 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