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drw (gin)
看板CareerLady
标题[职场] 提离职 但公司不想放人
时间Mon Oct 8 19:37:52 2012
因为不适应公司的环境与制度
待了两个多月後便打算等找到新工作後再离职
录取(也是面试)的第一家刚好有点名气
虽然薪资福利普普,但比较了旧爱新欢(误)後
还是决定到新的公司
但因为新公司的旧员工急着离开
相对给我的报到时间也缩得很紧(10/15报到)
从录取到答应,考虑了3天左右
(10/5下午拿到offer,今天回覆+提离职)
这时候很不小心没注意到,在旧公司刚好满三个月多几天
所以我的离职预告期默默变成了10天 orz
等於10/17才能离开
问题来了,旧公司说不论待多久,离职预告期就是"一个月"
如果能顺利找到人和交接,大概两个星期就能让我离开
可是我的工作80%都是从现在还在公司的同事那里接来的(文书)
剩下20%的是平时由我处理,
但信件会cc+一个星期左右会跟大家报告一次进度(整理报告等)
这样看来,只要把那20%跟了解进度的人更进一步报告清楚就好
当然 我会另外做一份完整的文书处理流程表给新人看
但公司还是很坚持要等找到人交接完才能走
跟新公司沟通过,但就跟前面讲的一样 急着要人
所以报到时间不给改...不能去的话他们就要马上就要找新的了
目前是想说下星期一、二先请假去新公司报到
星期三再跟新公司请假,回现任公司正式离职(满预告10天)
但又觉得这样对不起现任公司,没交接完感觉很没责任感
不过真的要等到交接完,新公司的机会就跑了Q_Q
不知道该怎麽办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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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7.104.118
1F:推 rosanna520:我看过有人是利用下班时间来交接,但前提是接你位置的 10/08 20:01
2F:→ rosanna520:人愿意如此,而你也能如此。 10/08 20:02
3F:→ rosanna520:我之前也是得抓10天离职,依劳基法规定,但实际上後3 10/08 20:03
4F:→ rosanna520:天是用请假的方式,公司也能接受,因为有跟他们说新公 10/08 20:04
5F:→ rosanna520:司急着要报到,但交接文件流程有用好,且接我位置的人 10/08 20:04
6F:→ rosanna520:有问题打电话给我,我记得有利用一个每六下午再去交一 10/08 20:05
7F:→ rosanna520:次,反正要好聚好散,你再跟旧公司商量看看。 10/08 20:06
8F:→ rosanna520:看过的那例子是利用整整一周的下班後时间交接,只能说 10/08 20:08
9F:→ rosanna520:太强了,但主要是接手的新人没法在要求时间内先进公司 10/08 20:08
10F:推 lword:两个月已经过试用期了吗 试用期不是随时能走吗 10/10 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