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alJume (艾琳的猫)
看板CareerLady
标题[职场] 第一次离职就上手
时间Fri Aug 17 10:52:45 2012
网页好读版
http://talkchick13.pixnet.net/blog/post/86853118
在噗浪上看到 我心目中的女神 修昂小姐发文说
他的朋友在年後提离职 结果却被要求归还年终奖金
这样合理吗
结果我的法务魂熊熊被点燃
当然是不合理啊!!!
我发现台湾的资方真的很坏
常常在员工想离职的时候多所刁难 做很多不合理的要求
首先呢 按照劳动基准法规定
第 15 条
(劳工须预告始得终止劳动契约之情形) 特定性定期契约期限逾三年者
,於届满三年後,劳工得终止契约。但应於 三十日前预告雇主。
不定期契约,劳工终止契约时,应准用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期间预告雇主
第 16 条
(雇主终止劳动契约之预告期间) 雇主依第十一条或第十三条但书规定终
止劳动契约者,其预告期间依左列 各款之规定:
一、继续工作三个月以上一年未满者,於十日前预告之。
二、继续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满者,於二十日前预告之。
三、继续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预告之。
劳工於接到前项预告後,为另谋工作得於工作时间请假外出。其请假时数 ,
每星期不得超过二日之工作时间,请假期间之工资照给。
雇主未依第一项规定期间预告而终止契约者,应给付预告期间之工资。
以上这两条的意思就是说
不管是解雇员工或是自愿离职 只要在法定预告期间内有告知就可以了
员工要离职只要有预告 老板是不得阻拦的
很多老板都会用很多藉口 像是交接未完成 离职手续有疏漏等等藉口 扣离职员工的薪水
但请看劳动基准法
第 26 条
(预扣工资之禁止) 雇主不得预扣劳工工资作为违约金或赔偿费用。
这也是违法的喔 不要傻傻的被骗了
我之前工作运很不好 曾经误入讨债公司扇班
但工作环境实在太差惹 整天都在叫骂声中度过扇班时间 而且公司电脑居然锁连外网路
扇班不能打混太鸡歪惹
所以我做不到三个月包袱款款就准备走人
我实行的方法是离职前两天丢了封文情并茂的辞职信在老板跟主管桌上
结果老板是好人看我实在做不习惯 二话不说放我走人
但长得像斗牛犬(他脸颊垂的 摇头的时候我都很怕他左脸打到右脸 同事问我第一次看到
主管的感贼 我跟他说「他好松喔....」)的主管就鸡歪了
开始嫌东嫌西 而且也不找人跟我交接
到我要走的最後一天才说要叫同事跟我交接客户名单
结果当然是交接不完啊 我管他的下班我打卡走人
依照劳基法我本来就是离职日一到就可以说走就走 不要回头 不要让我看到你在流泪~~~
後来主管打给我说离职手续未完成叫我回去做完
当时我想不要撕破脸 还真的傻傻回去处理(又没钱拿啊~)
殊不知还被刁难 说我交接表格格式不对 又说没人有空跟我交接叫我改天再来
我就不管他眠了结果主管说不能给我薪水优 除非交接完
在这边跟大家讲 其实离职的法定要件没有包括交接这项
这纯粹是道义上的责任 除非是真的因为没有交接造成公司什麽损失
但即使是这样也不能用扣薪水的方式 要索赔请公司自己举证去跟法官缩
重申一次 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预扣员工薪水
不要被公司坏老板唬住了
怎样都可以 不给我薪水怎摸可以!所以我立马上网去劳工局跟劳动检查处申诉
一个礼拜以後劳动检查处就带队去我前公司勘查 然後就领到薪水惹
而且劳动检查处还会打来问说 真的有收到薪水吗 真的吗真的吗真的吗
前公司没有威胁你吧
整个就是好贴心呢(依惯例抠下巴)
阿恩勾这样等於整个就是跟前公司闹翻了啦
如果不想撕破脸的话最好还是修夸考虑看看
回到修昂小姐的朋友的问题上
关於年终奖金 这部份就是公司在年终的时候 提拨一点盈余当作慰劳员工一年辛苦的奖金
其实劳基法并没有硬性规定
所以有的公司摆明了没有年终奖金(我就是荡森 怎样 咬我啊) 也不能拿他怎样
但已经发了年终 还要要回去这就不行了
因为年终奖励的是员工去年一年的表现
哪有说年後离职还要拿回去的道理
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还 然後按照离职程序走完 离职当天回家躺
如果公司因此刁难 就一样照上面的离职交战守则进行罗
不过我离职後朋友跟我说讨债公司背後都是有黑道在罩的...我居然敢找人去弄黑道啊
这世上真的充满很多欺负员工的坏老板
我在公司挂的职称通常都是法务 又是法律系毕业 摆明了就是个懂法律的人
但还是碰到很多不合理的要求
何况是一般对法律咖陌森的老百姓
在这边呼吁大家
离职是你的权利 不想做就不要做
老板没有任何理由可以逼你留下来
如果你都有做到法定期限内预告
那到约定的离职日 你就放心的回家躺着吧
老板还要为难你 不要害怕 就去劳工局或劳动检查处申诉吧
这样大家了解惹咩~~~
--
http://talkchick13.pixnet.net/blog
我姓鸡 叫巴毛
欢迎大家来我家看看 留个言吧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80.172.217
1F:推 fugjpcj0:字是故意打错的吗?? 选一下字吧~ 08/17 12:39
2F:→ sorawa:楼上 我想原po是故意的 为了加强语气XD 08/17 12:39
3F:推 saxontai:啊就学修昂的啊 08/17 13:44
4F:推 awful:同是法务~ 推一个 哈哈 08/17 13:55
5F:推 ifyoucan:是在学修昂没错 但有她就够了 学她很刻意 反而显得奇怪 08/17 21:44
6F:推 MinS6:原PO在签名档就说了他的名字咩~有自知之明 显得奇怪很正常 08/18 01:45
7F:推 window13:不懂法律没关西 自己的权益要懂呀... 08/19 20:30
8F:推 NGY:但是公司都会用不给你离职证明这一招.....怎麽解@@ 08/23 21:36
9F:→ realJume:又没有一定要那个东西 不拿也不会怎样啊 08/24 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