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ott1442 (早睡早起)
看板CareerLady
标题Re: [职场] 关於雇主恶意资遣员工又不给离职证明
时间Thu Dec 22 18:36:02 2011
※ 引述《magicbride (^^)》之铭言:
: ※ 引述《carlyle0203 (carlyle)》之铭言:
: : 请问大家..
: : 我在这家公司待了约一年左右无预警被解雇,
: : 口头告知後隔天就不用上班了,
: : 雇主到了我离职後一周了,
: : 还是不肯给离职证明或非自愿性离职证明,
: A:依劳基法规定:离职证明书一定要给,不管任何理由。
请教一下 不管任何理由 一定要给非自愿离职证明?
这包括连续旷职3天 或当月累积旷职满6天等符合劳基法开除条件吗?
因为以上状况下开除是不需给付资遣费与预告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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