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rewen (认事用法)
看板CareerLady
标题Re: [职场] 这样做有问题吗?
时间Fri Oct 14 01:08:12 2011
从法律面来说
这叫伪造文书
没事的时候天下太平
有事的时候
公司会推给修改的人扛责任
真心建议三思
你可以利用 google 多查相关案例
还有商业会计法.刑法的问题
试问
大间会计师事务所敢这样对旗下会计师这样要求吗?
真为你担心
※ 引述《wada179 ()》之铭言:
: 想请教版上大大
: 小女子在某家公司担任会计助理
: 我们某家厂商老板有A、B、C三家公司
: 我们下单订购都是跟A公司订购
: 所以订购单与收料单名字都是A公司
: 但他们发票上的发票章是A、B、C三家公司都有开
: 而我们支票也是看他们发票开谁的名字就开谁的
: 现在会计师要我们把订购单、收料单做修改
: 要我们把这些资料的名字各改成B、C公司名字
: 就是看发票开谁的名字就改成谁的
: 请问这样做会有什麽问题吗?
: 这样算作假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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