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areStar (eStar)
看板CareerLady
标题Re: [职场] 该什麽时後提离职?
时间Wed Jan 26 19:43:43 2011
劳工须预告之辞职
不定期契约,劳工终止契约时,应准用
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期间预告雇主。
一、 继续工作三个月以上一年未满者,於十日前预告之。
二、 继续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满者,於二十日前预告之。
三、 继续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预告之。
不过实际时间还是要看你目前的公司就是了......
※ 引述《ssmin (茗)》之铭言:
: 前二天收到了新工作的offer
: 开心之余,也开始烦脑该什麽时间提离职妥当~
: 新工作是100/2/15到职
: 所以打算100/2/8开工那天提离职,在过年前先找合适人选
: 2/9~10让主管选人,2/11确定人选,2/14交接,2/15快乐的去新工作
: 不过这一切都是内心的理想状况~= =|
: 不知版上的各位觉的该什麽时间点提离职较好呢?
: (其实我只是私心的想赚年假的钱呀,毕竟辛苦了那麽久~qwq~)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0.103.216
※ 编辑: beareStar 来自: 114.40.103.216 (01/26 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