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rinthian (我爱自行车~~)
看板CareerLady
标题Re: [职场] 该怎麽跟公司谈离职??
时间Sun Jun 6 10:49:08 2010
其实很多公司都认为不用把劳基法看太重
反正有很多解释有漏洞
再者对雇主的处罚又不会影响公司运作
顶多期限内改善或罚点小钱
这也是为何到现在虽然有劳基法
但是很多员工还是会被雇主刁难遇上很多问题
政府给雇主弹性 却让雇主用来钻法律漏洞
※ 引述《cutedora (dora)》之铭言:
: 想跟大家请教一下,因为是约聘人员
: 进公司时有签订定期契约,合约规定为期一年
: 针对离职部份有两个规定
: 1.须於30日前提出申请
: 2.流动率有管控额度,如果当月超过额度,公司可顺延一个月离职
: 这两条都有规定如果未依规定办理离职,视同违约,会有2万5的违约金
: 我任职快6个月,我们薪水分3阶段:试用期~正式期
: 我目前过试用期,但还没到正式期,所以还没领正式薪
: 三个月以上不满1年如果用劳基法规定,我应该只要10天前告知就好了
: 如果照公司规定就要一个月
: 而且就我所知公司7月跟8月都已经有人排定离职了
: 如果照规定我要离职,等於等两个月,要拖到8月初
: 新工作根本不可能等这麽久
: 爬过文知道这样的合约并没有法律效力
: 但我们公司不会这麽轻易算了
: 想请问如果公司坚持要依规定我有哪些救济方法呢?
: 或者他们扣六月薪水抵违约金这时又该怎麽处理?
: 其实我也希望尽量能好聚好散
: 公司是排班的,6月的班已排了
: 我也想说至少上完六月,不要让公司突然少人力
: 新公司有说如果我确定要去,他们可以先找人暂代这个缺
: 已经先告知可能要七月初才报到,再晚似乎有点太过分了
: 想请问大家如果尽可能不要撕破脸
: 大家觉得我该怎麽跟公司谈判
: 该一开始就放低姿态说明无法照规定,直接说最多可待一个月,拜托公司通融
: 还是先强硬的告知合约不合法,坚持10日离职,等主管凹再延长至六月底呢?
: 而且其实我都还没领正式薪,不知道可不可以用这点力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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