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ttenkitten (草莓坚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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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职场] 今天我辞职了
时间Thu May 27 19:36:31 2010
※ 引述《biffer (重新开始)》之铭言:
: 给大家一个观念
: 很多人以为6%一定是外扣 所以薪水应该是 本薪+劳健+其他津贴
: 其实很多公司都会钻一个露洞
: 6%是可以内含的
: 这就是看你怎麽和雇主谈薪水
: 所以可能是雇主和你说 "薪水是28000" 你就说ok
: 然後小公司可能没有offer 所以你领薪水才知道 28000还要扣劳健+6%
: 如果你跟雇主在谈薪水是就明确表示
: "我是要实领 XX k 不含劳建保和6%"
: 这样才是比较有保障
: 不过话说回来.....有时候小公司 你就算说了 等到发薪发现他还是扣了劳健保
: 那要怎麽办??
: 我同学就是这样 明明说好 "实领" 但还是扣了劳健保 (差了6~800)
: 他跟会计说 会计请他直接跟老板娘说
: 真是超尴尬 只好摸摸鼻子就算了
不知道你的观念是从哪里来的,以下附上劳工保险条例跟全民健康保险法给你参考
薪水正确的计算方式是
实际领得薪水
+自付劳健保(金额可以上相关单位查)
+劳退自付额(可以不扣)
+其他津贴
-----------------------------------
名目薪资(通常跟老板谈的薪资)
在此说明你文章当中两个错误的地方
1.雇主一定要帮你额外提拨6%劳退金,你可以选择额外提拨6%的自付额
你文章当中提到的应该是自愿提拨的部份,公司提拨的部份不能从薪水中扣除
2.你朋友的例子,应该是劳健保自付额,公司本来就不用付,也本来就会从薪资扣除
难道保险你不用付保险金吗?
劳工保险条例
第 6 条
(强制保险之被保险人)
年满十五岁以上,六十岁以下之左列劳工,应以其雇主或所属团体或所属
机构为投保单位,全部参加劳工保险为被保险人:
一、受雇於雇用劳工五人以上之公、民营工厂、矿场、盐场、农场、牧场
、林场、茶场之产业劳工及交通、公用事业之员工。
二、受雇於雇用五人以上公司、行号之员工。
三、受雇於雇用五人以上之新闻、文化、公益及合作事业之员工。
四、依法不得参加公务人员保险或私立学校教职员保险之政府机关及公、
私立学校之员工。
五、受雇从事渔业生产之劳动者。
六、在政府登记有案之职业训练机构接受训练者。
七、无一定雇主或自营作业而参加职业工会者。
八、无一定雇主或自营作业而参加渔会之甲类会员。
前项规定,於经主管机关认定其工作性质及环境无碍身心健康之未满十五
岁劳工亦适用之。
前二项所称劳工,包括在职外国籍员工。
第 15 条
(保险费之计算)
劳工保险保险费之负担,依左列规定计算之:
一、第六条第一项第一款至第六款及第八条第一项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之
被保险人,其
普通事故保险费由被保险人负担百分之二十,
投保单位
负担百分之七十,其余百分之十,在省,由中央政府全额补助,在直
辖市,由中央政府补助百分之五,直辖市政府补助百分之五;职业灾
害保险费全部由投保单位负担。
[全民健康保险法]
第 8 条
被保险人分为下列六类:
一、第一类:
(一) 政府机关、公私立学校之专任有给人员或公职人员。
(二) 公、民营事业、机构之受雇者。
(三) 前二目被保险人以外有一定雇主之受雇者。
(四) 雇主或自营业主。
(五) 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自行执业者。
第 27 条
本保险保险费之负担,依下列规定计算之:
一、第一类被保险人:
(一) 第八条第一项第一款第一目被保险人及其眷属自付百分之三十,投
保单位负担百分之七十。但私立学校教职员之保险费,由被保险人
及其眷属自付百分之三十,学校负担百分之三十五,中央或直辖市
主管教育行政机关补助百分之三十五。
(二) 第八条第一项第一款第二目及第三目
被保险人及其眷属自付百分之
三十,
投保单位负担百分之六十,其余百分之十,在省,由中央政
府补助;在直辖市,由中央政府补助百分之五,直辖市政府补助百
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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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3.125.6
1F:推 kaine7309:有的公司的确会把6%加在薪水里面 这样"听起来"薪水比较 05/27 21:46
2F:→ kaine7309:多 跟老板反应他还会说:这也是给你的钱呀 明明就违法... 05/27 21:46
3F:→ kaine7309:不过其实我也不知道遇到这种要怎麽办 也只能摸摸鼻子当 05/27 21:47
4F:→ kaine7309:学个经验吧 = = 05/27 21:47
5F:推 pdself:不少公司都内扣 我公司是员工负担2~3% 大家都这样 05/27 22:23
6F:→ pdself:我能说什麽 好不容易才刚找到工作...要不就不做 05/27 22:23
7F:→ pdself:哪有什麽员工自愿提拨呢 根本没问员工 05/27 22:25
8F:→ kittenkitten:楼上误会了,自愿是除了原本的6%再扣6%,总共提拨12% 05/27 22:34
9F:→ kittenkitten:一般来说不会帮你扣,要自己去跟会计说 05/27 22:34
10F:→ kittenkitten:所以你的案例的确是被公司坑了 05/27 22:34
※ 编辑: kittenkitten 来自: 114.43.125.6 (05/27 22:36)
11F:推 pdself:对啊 我的意思就是很多公司都这样扣 05/28 11:39
12F:推 milkcat0814:被扣6%~离职再去申诉要回来就好了~所以薪资条要留着 05/28 13:09
13F:→ kittenkitten:惯资方就是这样,连要求合法对待都会被说成惯宝宝了 05/28 16:47
14F:推 kaine7309:可是如果没有"签约" 薪资条上只写薪水22K 要怎麽证明当 05/28 19:39
15F:→ kaine7309:初老板其实和我说薪水有27K...? 05/28 19:40
16F:→ kaine7309:(上面的金额只是打比方 其实应该只会差到2000左右) 05/28 19:41
17F:→ kittenkitten:offer letter或者email(正式的那种) 05/28 20:20
18F:→ enterpirse:没错,雇主一定要额外替劳工付最低6%的劳退 06/10 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