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nsep (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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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职场] 离职时公司要求要赔偿违约金及制服费?!
时间Mon Mar 8 02:14:33 2010
基本上这合约 一定是不成立的(我所知道的)
一年工作契约 必须有很明确的受训(出国受训 或者外地受训)
这样的话才可以成立 一年内离职必须赔偿多少薪资
制服费如果一开始是免费给予的
工作一年内离职要赔偿 这也算合理
基本上
你们公司我觉得不算正派
因为是欺负人家不懂法条以及怕事吧
※ 引述《ChanelAn (薰)》之铭言:
: 小妹公司最近有位新人要离职
: 因为进公司前都被要求要签一纸合约
: 内容是工作未满一年要离职的话,必须赔偿公司一个月的薪资
: 而面试时也被告知工作未满一年要赔制服费给公司
: 结果这新人因为要出国拿公民证
: 所以工作半年後决定离职
: 公司非但没发给他最後一个月的薪水
: 还要再跟他加收违约金及制服费
: 因为主管说我们进公司前都有签合约的关系
: 公司还说如果不付就要寄存证信函给他
: 搞到最後这新人还要倒赔给公司一万多元
: 如果不付的话,离职证明书就拿不到手
: 他不得已,只好乖乖付了
: 不然万一以後回国都别想再找其他工作了
: 想请问公司这样做算是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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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58.77.190
1F:推 coes:最近看到一个工作要赔两个薪资 另注明当事人不得异议 03/08 14:17
2F:→ coes:sorry 「两个月」 本来想签看到这行又退缩:( 03/08 14:18
3F:→ coes:可请教如何证明「不成立」保护自己?「外地受训」如何定义? 03/08 14:20
4F:→ freeunixer:这表示你已经看清楚规定了,那就不要签,再找别的吧. 03/08 15:21
5F:→ freeunixer:等最後时间未到要离职被追着赔钱才要来番,太麻烦了. 03/08 15:22
6F:→ paupu:报头:我穿完还给你,就不用付钱了啊 03/08 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