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mzx (No Choice)
看板CareerLady
标题[职场] 离职要被扣押薪水,合理吗?
时间Sat Jan 2 01:49:03 2010
进公司後有签契约
大致内容是"离职须30天前提出,且须经过同意"
不过,最让我无法接受的一点是
"离职一定要先被扣押6000元"
说是离职後公司才发现在职时没发现的损失
所以必须先扣钱
等离职满一个月後确定没任何赔钱的事才会还那6000
但是据我所知
离职且被扣押那6000元的人没有一个人是可以完整拿回6000的
有的人甚至是0元...
况且
我们的奖金都是2个月後领取
(例如:我1/10领的奖金其实是我前一年10月的业绩奖金)
奖金都慢领了,离职还要被扣押薪水
这样造成我想离职却不敢...
我想要领到完整的全薪!
所以我在想
1.正当提出离职,让它扣6000(之前的奖金不确定还会不会给...)
2.做到10号领到完整薪水後无预警走人
(但是当月10日前等於做白工,之前的奖金肯定也领不到了...)
第2点很过份,但是任谁都不想被扣薪水吧?
我一天工作12小时还责任制,劳退自己付,加全勤还不到23000
真的有点吃不消了...
只是有签约和同事又有感情了
让我犹豫很久...
请各位给我一点意见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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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3.161.41
1F:→ saxontai:这个应该违反劳基法 01/02 03:56
2F:→ paupu:赶快向劳工局检举 01/02 12:10
3F:→ coolmoon:离职时先跟老板讲说不可以扣那六千.这是违反劳基法.基本 01/03 17:27
4F:→ coolmoon:上你离职後若因你的因素致使公司有损失.要求赔偿应是另外 01/03 17:28
5F:→ coolmoon:提出的.老板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薪水.可以向劳工局申诉 01/03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