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tmaymay (加油小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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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职场] 我老板说她不怕上法院2
时间Fri Sep 4 02:09:36 2009
※ 引述《frostypeggy》之铭言:
: 就是当初进公司的时候,她跟我说没劳健保的试用期!
: 而我真的天真的答应了!天真的以为很多公司试用期不给劳健保,天真的以为撑过去就
: 好!但是 我们并无签约试用期无劳健保!
: 这样子,也是依照劳基法而定来走对吧!只是如果因此申诉她!
: 就是我自己良心问题,因为当初我傻傻的答应了ˊˋ。
: 还有我同事问说!
: 她当初也是口头跟员工协议劳退是员工自付,是最近有一个员工去查到,
: 原来劳退是需要公司付,所以他们在想,申诉之後劳退可以补回来吗?
: 还有像捡举他,如果需要薪资条,可是他从没发,这样可以吗?
: 对 这家公司 没有发薪资条...
: 这次要检举她真的是员工的心声,可是他说她不怕...
: 真不晓得她背後有什麽强大的靠山,会不会因为就这样被搓掉。
: 希望可以一举成功.....
: 唉~~真的是哭惨了!!你们给我的力量 真的让我觉得好温暖
: 谢谢大家
: 这老板还有很多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我好想一一写出来,可又怕太冗长ˊˋ
: 麻烦大家了~~谢谢
对不起~看了你的遭遇让我忍不住想用我有限的知识给你些建议~
我个人在社会上工作10几年了~(时光飞逝ㄚ~)
基本上就我所知~劳基法并没有所谓的试用期~那是民间公司自己发明的~
你为工作付出劳力~帮你投劳健保是公司义务~
至於劳保部分劳基法规定顾主需负担你的劳保投保薪资的6%<---这是老板该给的
自己也可以另外自愿提拨~(存起来这是劳保期满後的退休金)
当然有些老板会要员工自行放弃一些权益~也是可以....但是
..........必需要有文字契约~才有法律效益.........
口头约定~~那都是随便人家讲的~~~
以现在你的情形~你最可以依靠的就是向劳保局投诉~再向处理人员叙述情况~
在这之前先不要撕破脸~不要怕老板会藉机扣薪水~劳基法规定每月最低薪资17280元
所以如果扣到更低~那就是触犯劳基法~
撕破脸前你必需先自己保存好你在这间公司上班的证明~(比如打卡记录~薪资单~)
好证明你这几个月都有上班~
准备了这些~就ok了~对簿公堂是不用~就算要也有公费律师~
交给劳保局的人处理~~~~~
喔~还有另一个门路~你可以找劳工团体寻问~(就是之前521上街游行抗议的全国劳工公会)
ps~他们人真的很好~
台南县产业总工会总干事黄育德替劳工争取权益
http://www.cdnnews.com.tw/20090121/news/nxyzh/U91005002009012018221659_z.jpg
全国产业总工会
http://www.tctu.org.tw/front/bin/home.phtml
...我激动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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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在乎天长地久
∴ 只在乎持不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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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4.8.151.8
1F:→ fatmaymay:忘了说总工会是民间团体~公营机构有时会反过来替顾主说 09/04 02:13
2F:→ fatmaymay:话~ 09/04 02:13
3F:→ fatmaymay:不怕法律~那就麻烦民间的去拍桌子!! 09/04 02:17
4F:推 RAM4615:推~~趁着还在公司该录音的要录音 该存证的要存证!!加油!! 09/04 16:54
5F:推 iamcarrieok:推~希望原PO加油,争取到自己的权益 09/05 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