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0120520 (住台南吗给你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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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求职] 中华电信诚徵菁英人员遴选公告
时间Wed Mar 18 16:51:30 2009
本文连结及简章载点:
http://blog.xuite.net/h0120520/h0120520/22864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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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机构、类组代号、担任工作、学历及经历条件、待遇、工作地点及录取名额
全部 213名,分别如下:
电信研究所 86名、数据分公司 49名、行通分公司 26名、企客分公司 30名、
北区分公司 21名、国际分公司 1名
二、一般资格条件:
(一)国籍:具有中华民国国籍者。
(二)兵役:男性应考人须服毕兵役或依法免服兵役者。
(三)性别:不拘。
(四)年龄:不限。
(五)学历特殊规定:
1.本项甄试不得以同等学力报考。
2.毕业证书如系国外学历须请加附中文译本,并应经我国驻外单位(包括我国驻
当地使馆 或派驻当地之文化、贸易、商务机构)或其他经我国政府认可之机
构或公证人签证。
三、报名期间:98年3月14日9:00至3月27日18:00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四、报名方式:
(一)一律采网路报名方式办理,不受理现场与通讯报名,为免网路拥塞,请尽早上网
报名;并请邮寄相关应缴资料,始完成报名手续。
(二)请按照网路报名程序确实填写各项报名资讯;报名资料应力求详实,以免影响权益。
(三)应徵人员请先详阅各项职缺内容,每人以应徵一项职缺为限,请慎重考虑後再报名
,完成报名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
(四)应徵人员应检附下列资料:
1.报名履历表乙份(请先於网路报名後,再列印「报名履历表」使用)。
2.自传(请先登载至报名系统,再列印使用,如有其他附件资料,请一并邮寄)。
3.身分证正反面影本乙份(请黏贴於履历表上)。
4.大学(学士)以上相关系所毕业证书、全份学业成绩单影本各乙份。
5.经历证明或在职证明文件影本。
6.以硕士学历应徵者请附论文(或论文摘要)。
7.着作、曾经发表之文章或作品等资料及技能检定、证照(无者免附)。
8.男性应徵者,请附退伍令或依法免服兵役之证明文件影本。
9.如具原住民身分或身心障碍者,需检附证明文件影本。
※以上资料及证件影本如有伪造、变造及其他不实情事,应考人应负法律责任,如获
录取者亦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备妥上述应检附资料,请至报名系统列印信函封面黏贴於信封上,并於98年3月27日
前(以邮戳为凭),直接邮寄所应徵职缺之用人机构,始完成报名手续。
用人机构
地址
电信研究所人事室 (32601) 桃园县杨梅镇民族路5段551巷12号
数据分公司人事室 (10048) 台北市信义路1段21号数据大楼15楼
行通分公司人事室 (10641) 台北市爱国东路35号11楼
企客分公司行政管理处 (10052) 台北市杭州南路1段26号8楼
北区分公司人事处 (10052) 台北市仁爱路1段42号819室
国际分公司人事室 (10641) 台北市爱国东路31号业务大楼509室
(六)报名资料请务必留下正确之地址、E-mail、联络电话、手机号码等,以利通知。
(七)应徵人员书面资料本公司当善尽保密责任,於审查後,通过者以电子邮件通知参加
面试,不合者恕不退件。
五、遴选日期及地点:
(一)资历及论文审查:98年3月28日至98年4月10日
(二)面试日期:
1.专业性面试:98 年 4 月 18、19 日(星期六、日)
2.一般性面试:98 年 4 月 25、26 日(星期六、日)
(三)面试地点:由用人机构另行通知。
(四)请依电子邮件通知之面试日期、时间及地点,持身分证件正本 (限新式国民身分证
、驾照或健保IC卡,三者择一;其中驾照须於有效期限内)应试。
六、遴选方式:
(一)第一试为资历及论文审查(含专长、经历、证照、作品及其他所附资料),通过者,
於 98 年 4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通知(请确认 e-mail 帐号,以免遗漏通知),通过第一
试人员始可参与第二试。
(二)第二试为面试,面试含专业性及一般性,采二阶段举行。通过专业性面试者,於
98 年 4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通知参与一般性面试。
(三)成绩采资历及论文审查20%、专业性面试 50% 及一般性面试 30%,合并计算总成绩,
择优录取,但面试(专业性或一般性)成绩未满 60 分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名单公告:98 年 4 月 30 日(星期四) 上午10:00
八、待遇相关事项:
(一)本公司现职人员报考者,必须符合各类组应试资格条件规定,如获录取应办妥离职
手续,依录取类组分发用人机构,除职阶及待遇按录取类组重新核定外,其他原有
相关权益维持不变。
(二)雇用职阶及待遇:
需求学历条件
职阶
待遇
研究所(硕士)
专业职(一)或专业职(二)
依各类组所列待遇区间,按应徵人员之学历、资格条件、相关经验等,予以核薪。
大学(学士)
专业职(三)或专业职(四)
(三)另视本公司营运情况及员工绩效表现核发年节奖金、绩效奖金、企业化特别奖金
、员工红利等。
九、其他有关录取及进用相关规定:
(一)录取後先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成绩合格後,始完成遴选程序,依中华电信股份有
限公司从业人员管理规则及核薪要点规定正式雇用;试用成绩不合格者,不予雇
用。
(二)体检:
1.录取时应缴交距报到日前三个月内之公立医院、教学医院、医学中心、区域医院
(卫生院、所除外)检查合格之体格检查表(含胸部X光透视、梅毒血清检查等)一
份,缴交之体格检查表,应加盖医院印信及医院总评「合格」或各项检查项目
「正常」、「无异状」等戳记,体格检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2.应考人体格检查发现有下列疾患之一者,为体格检查不合格:
(1)患有法定传染病未经治癒且须强制隔离治疗者。
(2)患有严重精神疾患,不能处理日常事务,或有明显伤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
伤害行为者。
(3)双眼视力不良,致妨碍工作者。
(4)左右耳听力不良,致妨碍工作者。
(5)其他严重疾患,无法治癒,致不堪胜任工作者。
3.特殊规定:
报考9803-D02、9803-D07、9803-M06 ~ 9803-M09、9803-B01 ~ 9803-B04、
9803-N01 ~ 9803-N14等24项类组人员,需具有正常之辨色力,色盲者,视同体格
检查不合格。
(三)录取人员分发报到後,服务未满2年,不得请求调整服务机构。
(四)录取人员试用期满正式雇用之日起,服务未满5年非归责於公司因素而自请离职者须
偿付违约金:
服务未满半年离职者须偿付已领月薪总额之二分之ㄧ,半年以上未满1年离职者须
偿付月薪3个月、1年以上未满2年离职者须偿付月薪2.5个月、2年以上未满3年离职
者须偿付月薪2个月、3年以上未满4年离职者须偿付月薪1.5个月、4年以上未满5年
离职者须偿付月薪1个月之违约金,前述月薪标准系以离职当月之职阶待遇加职务
待遇计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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