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ey (矽音)
站内CareerLady
标题Re: [问题] 未雨绸缪先请教:失业补助
时间Fri Dec 5 22:47:27 2008
※ 引述《DuckChien (呼)》之铭言:
: 嗯 = = 看来这一波失业潮,应该不会几个月就消失了...
: 所以先请教一下失业补助的相关问题:
: 关於给付期限:
: 二. 给付期限:
: 失业给付最长发给6个月。领满6个月失业给付者,本保险年资应重行起算。
: ^^^^^^^^^^^^^^^^^^^^
: * 这点不太懂,意思是:假设我劳保投保两年,领了六个月失业给付,
: 我的劳保年资就归零?
我们一般说的劳保其实包含了 [劳工保险] 以及 [就业保险]
失业给付是属於 [就业保险] 所涵盖的范围,
所以这边提到的:本保险年资应重行起算,是指 [就业保险] 部份
: 受领失业给付未满6个月再参加本保险後非自愿离职,得依规定申领失业给付。
: * 关於这点,意思是提早就业并投劳保後,
: 又非自愿离职才可以再申请失业补助没错吧?
: 但是我有个疑问:如果遇到薪水迟发怎麽办 = =?
: 变成失业补助没领到,薪水没拿到的两头空、断粮情形?
这边你要跟下面的一起看,
它的意思是说你已经有请领失业补助後,还没领满六个月就找到新工作,
如果新工作又是非自愿性离职,一样可以继续申请失业给付,
把先前六个月没领完的部份申请完
这边用实例说明你会比较清楚:
seey因为被公司资遣(非自愿性离职)所以去申请失业给付,
在受领4次失业给付(一个月一次)後,seey找到了新工作,
所以seey还有两次的失业给付就没有申请
如果:
01.seey又不幸非自愿性离职,那seey还可以回去继续申请2次的失业给付
这2次申请完,就业保险年资就从新计算。
02.seey在找到新工作的时候,她去申请提早就业奖助津贴(劳保需满3个月)
提早就业奖助津贴金额= 1/2*未申请失业给付次数*失业给付金额
也就是说他把6个月的额度(失业给付4个月+奖助津贴2个月)都用光光了
所以seey又不幸非自愿性离职,只好照规矩看有没有符合失业给付资格
(失业给付资格:非自愿性离职前三年内,劳保资格满一年)
如果有符合的话,就可以再进行下一个失业给付的ROUND计算
基本上,只要你的新工作薪水有高过基本工资,就不符合失业给付申请资格。
也就是说,如果你的新工作薪资低於基本工资,还是能申请失业给付直到满六个月。
: 但合并原已领取之失业给付月数及依第18条规定领取之提早就业奖助津贴,
: 以发给6个月为限;
: * 这点看起来计算很复杂,有哪位高人可以指点一下吗?
: 我的理解是:假设第一次申请失业给付,领了三个月後有工作,
: 之後工作不到三个月非自愿离职,也没拿到就业奖助津贴,
: 那麽再申请第二次时,只能再拿三个月?
: 若已经有拿到就业奖助津贴,又怎麽计算呢?
就你举的例子来看:
因为就业奖助津贴一定需要满3个月的劳保才有资格申请,
所以假设第一次申请失业给付,领了三个月後有工作,
之後工作不到三个月非自愿离职,可以再向劳保局申请三个月。
: 合计领满6个月失业给付者,本保险年资应重行起算。
: ** 对自己没什麽信心,总觉得领完半年後还是找不到自己想要的 = =
: 到时似乎就要向家里求救了...
不管是失业给付或是提早就业奖助津贴,都是需要自己主动申请的
所以建议大家有控可以多去劳保局的网站研究一下,
如果真的有不懂的地方,也可以打电话去劳保局的服务专线询问:)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9.90.189
1F:推 anneann:好热心的seey 推一个 ^^ 12/07 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