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uckChien (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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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未雨绸缪先请教:失业补助
时间Fri Dec 5 15:22:36 2008
嗯 = = 看来这一波失业潮,应该不会几个月就消失了...
所以先请教一下失业补助的相关问题:
关於给付期限:
二. 给付期限:
失业给付最长发给6个月。领满6个月失业给付者,本保险年资应重行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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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点不太懂,意思是:假设我劳保投保两年,领了六个月失业给付,
我的劳保年资就归零?
受领失业给付未满6个月再参加本保险後非自愿离职,得依规定申领失业给付。
* 关於这点,意思是提早就业并投劳保後,
又非自愿离职才可以再申请失业补助没错吧?
但是我有个疑问:如果遇到薪水迟发怎麽办 = =?
变成失业补助没领到,薪水没拿到的两头空、断粮情形?
但合并原已领取之失业给付月数及依第18条规定领取之提早就业奖助津贴,
以发给6个月为限;
* 这点看起来计算很复杂,有哪位高人可以指点一下吗?
我的理解是:假设第一次申请失业给付,领了三个月後有工作,
之後工作不到三个月非自愿离职,也没拿到就业奖助津贴,
那麽再申请第二次时,只能再拿三个月?
若已经有拿到就业奖助津贴,又怎麽计算呢?
合计领满6个月失业给付者,本保险年资应重行起算。
** 对自己没什麽信心,总觉得领完半年後还是找不到自己想要的 = =
到时似乎就要向家里求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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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1.169.215.215
1F:推 moviepart:好像还是可以边找工作,有提早就业奖金 12/05 15:29
2F:→ DuckChien:我有找呀@_@a 12/05 16:03
3F:→ ifyoucan:那是指劳保的就业保险年资归零 与劳保年资无关 互不影响 12/05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