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zoe (haruko)
看板CareerLady
标题Re: [职场] 我被迫离职 但公司不给资遣费用~请帮帮我
时间Thu Oct 30 23:20:44 2008
完全同意G大的话
基本上被火掉会觉得是自己错的人应该很少吧...
但是并不表示你不适任这家公司就代表你被火掉没资格拿资遣费啊...
这完全是两回事说
毕竟当初决定让你进这间公司的是资方
就算你真的不适任,难道资方都不用付判断失误的责任??
举一个例子
以前在一家外商
有一个同事保守估计已做了8年了吧
早期公司小的时候,还看不出来能力不足的问题
等公司越做越大,他完全跟不上公司成长的步伐
我们这些进来一两年的每天光处理他捅的包就忙翻天
主管怕他出包不敢把工作往他身上放
大家心里也不平衡,没做事领的钱还爆多(年资的关系)
为什麽迟迟不火掉?
因为贵啊...这种年资数,要火掉没百万解决不了
後来还是被资遣了
因为这家伙这次捅的包害公司赔近千万....
忍痛资遣费付一付解决了事
身为资方基本的责任还是要付的...
(如果要扯到说那员工害公司赔钱,不用被索赔吗?
基本上公司除非过小
不然一个错误要完全归咎到一个人身上是很有困难度的
顶多就是资遣费上会因此有所折扣...)
※ 引述《GKLee (单身汗)》之铭言:
: 我觉得还是要澄清一件事,
: 工作能力不佳,不适任,态度不好,很白目,爱迟到等等,
: 甚至是业务疏失造成公司损失,
: 这些都是"资遣"员工的理由。
: 公司可以透过合法管道跟员工求偿,
: 也可以私下跟员工和解,
: 但是,资遣就是资遣,身为劳工,
: 就要坚持有劳健保,有各项保障,
: 而不是全部混为一谈,把自己的权益和其他有得没得理由混在一起。
: 如果公司有立场,大可以资遣员工後以具体事证求偿,
: 而不是用精神骚扰的方式凹员工自行签立离职单或切决书。
: 可能我是认真了啦....但是,
: 真的觉得身为工作者或上班族要有自己的尊严,
: 也要有自信确保自己的主张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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