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ty8970 (如果你不懂还有谁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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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职场] 被资遣..没有资遣费..这算被资遣吗
时间Mon Feb 18 22:54:51 2008
原文恕删
到劳工局申诉不需要请律师
你的问题有两个
首先是离职後的薪资问题,多少钱才是正确数字呢?
这要靠你算一下工作天数,并扣除请假天数
劳保健保费则是从上一薪水结算日起至离职当天都须由公司给付
如果公司也丢给你付可以追溯
其次是资遣费的问题
这个比较麻烦~~
一般提出申诉,劳工局会要求资方提出证据证明你不适合继续工作
如公告、工作表现等
除非是违反公司规定之重大情节者,才可要求员工立即停止工作
这种情形资方得不付资遣费
如果你的生病状况有妨碍工作表现,如失职、旷职等
资方就可能以这种理由回覆劳工局
如果你认为生病的情况并无影响工作
公司所提出的证明你也无从接受
劳工局会替双方约时间面谈(地点以资方公司所在地为主)
资遣费的计算方式你也可以参考一下
我想你应该选新制吧^^
新制年资应依劳工退休金条例第十二条计算
劳退条例第十二条
劳工适用本条例之退休金制度者,适用本条例後之工作年资,
於劳动契约依劳动基准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但书、
第十四条及第二十条或职业灾害劳工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终止时,
其资遣费由雇主按其工作年资,每满一年发给二分之一个月之平均工资,
未满一年者,以比例计给;
最高以发给六个月平均工资为限,不适用劳动基准法第十七条之规定。
依前项规定计算之资遣费,应於终止劳动契约後三十日内发给。
建议你先打电话到劳工局询问
接总机後只要告诉总机说...我要询问资遣费的相关问题
就会帮你转接了喔!!
希望这些讯息对你有帮助,如有错误的地方也欢迎版友提出讨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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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buty8970 来自: 61.64.13.215 (02/19 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