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llalobos (学习放下...)
看板OfficeLady
标题Re: [求助]上班两个礼拜居然都是做白工~无法领薪????
时间Fri Aug 25 10:41:24 2006
※ 引述《rainting (123)》之铭言:
: 各位OL好!我有劳资上的纠纷~想请教一下~内容有点长~麻烦看完给我个意见
: 我是今年刚毕业的学生!
: 之前找到电话行销的工作!在国泰世华银行!
: 职务名称是消费金融专员
: 由於我去过两家分行应徵~第一家离我太远~所以我没有去报到
: 结果好不容易找到离我比较近的分行
: 上礼拜一开始也都去上课和上班了~!
: 直到这个礼拜一才被主管通知人事上有问题!所以报到日期会延後!
: 但却没有告知何时!
: 直到今天有个新人走了!他跟我说我们的主管跟他说目前还没有报到~
: 所以都没有给薪............= =""
: 然後我主动去询问主管~他才跟我说我也是如此!
: 因为前一分行不肯写转让书!所以我没有办法通过人事申请!
: 必须要等到三个月後才可以重新申请!
: 我便打电话去前一个分行问个清楚!
: 为什麽不肯转让~~他最後才说 之前跟我去的分行有过人事上的纠纷
: 所以他坚持不签转让书~~
: 而我就成为了他们斗争下的牺牲品~!
: 做了两个礼拜又要加班的白工
: 想请教各位 我该怎麽保障我的权益!
: 难道就白白被坑吗?
在主张你的权益之前,有几件事可能是必须先作的:
第一,先了解一下你的工作计酬方式?计酬时点?应该是什麽时候发薪?
第二,当初有无签约?签约的时点?
签约的条款中有无特别记载关於契约生效的时点?
(例如本契约生效时点以本行完成某某程序後方起算之类的)
第三,从你实质开始上班至今,由无任何证据可以证明?
(比如说有没有交给你什麽工作事项?或是工作规则?
或是上课的证件、是否已投保劳健保等等)
上述的准备工作目的是在於你可以很笃定的跟第三人说:
「我从某年某月某日开始就已经在国泰世华工作了」。
基本上,只要你实际上已完成签约,也开始工作了,劳动契约就已经生效了,
雇主当然就有给付报酬的义务。至於报到程序完成与否只是银行内部的作业流程,
这个流程因为分行间的作业而卡住,本来就与你无关,
在法律上,无碍你的薪资请求
(不过,这还必须确认你的劳动契约内容有无与此相关的特别约定,这样会比较顺利)。
所以,如果你可以确认劳动契约并没有相关的特别约定,且实际上已有欠薪的情况,
因为银行分行间的作业导致无法领薪,建议你先走内部的申诉管道,
向总行的主管单位说明情况,请他们尽快处理;
如果还没有用,就向台北市劳工局检举吧。
若还没到发薪日,那日後要注意的是薪水的起算时点,有无把这两个礼拜的算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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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31.172.45
1F:推 rainting:嗯嗯 今天我就打电话去跟人事说了~希望会有结果! 08/25 13:28
2F:→ rainting:谢谢你!!本来是想说自认倒楣算了!但如果不处理! 08/25 13:29
3F:→ rainting:我想对我日後的工作也不好!该争取的还是要努力争取! 08/25 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