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za (= =)
看板Car-rent
标题[问题] 格上租车发生车祸
时间Mon Nov 24 09:56:42 2014
小弟在嘉义高铁站租了一台VIOS上阿里山,
看完日出後在阿里山公路U型弯道和游览车发生擦撞。
出事当下对方司机说我方跨越双黄线,而且有行车纪录器
出事时现场车都在自己车道上,没有一方有跨越双黄线
当下报警处理。拍照存证後,由於上下车辆众多,对方司机
要求我方先移动车辆让车通过,小弟新手就真的移了车........
警局备了案後拿三联单回租车公司,填了保险单子就回台北了。
想询问板上的大大,我们在警局有看到对方行车纪录器的影像,
没有拍到彼此有所谓的跨越双黄线。但对方司机说如果要走法院,
游览车营损一天6800,就算走法院他们也不会输,一直希望说私下解决,
租车公司是说不要接受任何条件,回去他们自己处理。
想询问的问题是
1.这样的情况下,是不是我方责任较大?〈因为我移车〉警察是说
我们吃亏在没有行车纪录器,但对方也无法证明他没跨双黄线。
2.後续是租车公司谈?还是我们要自己去跟对方谈?租车行是说都交给
他们处理〈但友人说你给他们自己处理他到时如果都转价到我身上不
就冤大头〉
3.後续的流程到底是如何?是开调解会?还是上法庭?是要再回到嘉义?
本人要亲自到吗?〈租车行是说等他们通知就好〉
4.如果真的要赔钱,租车行合约有写上限,但保险似乎不包含营损?那是不是
有可能连对方所称的营损也要理赔?
5.小弟在外居住,但户籍没有所谓的迁移。要如何让到时譬如罚单或裁决单
寄送到居住地址?小弟去监理所办理新增通讯地址,但小姐说只有税单才会
送到新增地址,罚单或是其他单子还是送户籍地址....这部分有办法做更动吗?
希望大大替我解惑,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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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eu1201: 租车公司会请保险公司出面,承租人只需对租车公司 11/24 23:03
2F:推 capri75: 这类意外事故适用第三人责任险的财损理赔吗? 11/26 14:29
3F:→ guemao: 想知道後续格上怎麽处理 题外话 阿里山那段路365天都在补 11/27 06:09
4F:→ guemao: 要慢慢开 11/27 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