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kang (继续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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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社团评监
时间Sat Mar 24 22:48:32 2007
目的:为辅导学生社团健全发展,鼓励社团提高活动品质,增进社团荣誉,
促进社团间的交流与观摩,并奖励优秀社团,特举办社团评监。
主 办 单 位:学生事务处
承 办 单 位:课外活动组
时 间:96年4月14日(星期六)上午11时至下午17时30分
地 点:校总区综合体育馆一楼
参 加 办 法
1.本校学生社团除自治性社团外,申请成立满一年,并在当学年缴交学生社团基本资料卡
者,且接受学校活动补助费或学校设备之出借或其他行政支援者,皆可报名参加社团评
监活动。
2.依据「国立台湾大学社团评监办法」第9条第二项特优社团次年得以参加观摩为原则,
不予评监。
3.评选类别:各社团依据社团性质,自行选定类别参加评监,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1)学术组(2)康乐组(3)服务组(4)学艺组
(5)联谊组(
6)综合组(7)体适能组
4.评监方式:
各社团应准备书面资料於4月14日上午11时至12时30分於综合体育馆布置完成,逾时以弃
权论。当日下午1时至3时30分,由社团评监委员会委员评审。
评监项目:
一、社团档案资料(社团简史、干部、社员名册、章程、改选交接、会议记录)。
二、社团帐目及财产设备保管状态。
三、社团活动及绩效。
四、社团办公室及借用场地之整理 。
五、社团规模及社员参与情形。
六、指导老师对该社团之评监。
七、综合评监。
评监委员於评监前召开评监会议,凝聚当年度对评监的共识,
并决定评监项目各项所占之百分比。
5.社团资料取回:参展社团於当日下午5时30分至7时30分取回,逾时未取回者,承办单
位不负保管之责。
6.参加社团评监活动之社团应於96年3月23日前缴交报名表。
7.评审小组:依据『国立台湾大学社团评监办法』选出之评监委员。
奖 励 办 法
1.奖项名额:特优等奖、优等奖、甲等奖
特优等奖:各类组录取前百分之五。
优等奖:各类组录取前百分之十五。
甲等奖:各类组未得特优等奖及优等奖之参加社团
2.奖励
特优等奖:得奖社团各颁发奖牌乙面、奖金6000元。
优等奖 :得奖社团各颁发奖状乙纸、奖金3000元。
甲等奖 :得奖社团各颁发奖状乙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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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dakang:只剩三个礼拜了...该开始准备了!!! 03/24 22:49
2F:→ dakang:我们来冲个特优等奖吧!!!!!! 03/24 22:50
3F:推 enfantterri:请社长交代工作^ ^" 不然我完全不知道该做什麽... 03/24 23:55
4F:推 dakang:详细内容到批兔工作版讨论吧@@ 03/25 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