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rkb (ni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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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2008消保创意戏剧表演竞赛
时间Thu Aug 21 15:27:57 2008
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
「YOU“KEN”SHOW IT!」2008消保创意戏剧表演竞赛
奖金最高六万元即日起开始徵件罗!
2008消保创意戏剧表演竞赛
参赛办法
(一)活动主旨:
期望透过创作戏剧的过程中,促使消费潜力高的青年学子们,建立正确的消费者保护观念,并鼓励青年主动关心自身的消费权益,进而共同维护消费环境品质,同时藉由创意戏剧表演的呈现,提升国人消费安全的认知。
(二)主办单位: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政院消保会)
(三)参赛资格:
全国高中职以及大专院校在学学生,8人(含)以内组队参加(单人也可),同一人不得跨组报名。
(四)创作主题及方式:
1.运用你天马行空的创意,以轻松诙谐的方式,将消费安全的观念融入剧本创作与戏剧表演中。(消费者保护相关资讯请上行政院消保会网站
http://www.cpc.gov.tw查询。)
2.剧本需以中文写作,或绘制相关脚本;戏剧演出形式不限,包括相声、贯口、歌舞剧、默剧,凡任何形式之创意戏剧(即有剧情铺陈)的表演方式皆可。
3.每组演出以6分钟为限,换场时间以2分钟为限(含换场布置道具之时间),总计不可超过8分钟。
4.决赛演出内容必须依报名缴交之剧本内容进行演出。
(五)活动时间:
徵件日期—即日起至2008年9月8日截止收件。
决赛演出—2008年10月04日(六)下午2:00-5:00
决赛地点—台北信义商圈香堤大道
(六)奖励方式:
消保金奖 新台币6万元及奖座乙座
消保银奖 新台币3万元及奖座乙座
消保铜奖 新台币2万元及奖座乙座
最佳男演员奖 礼券2千元及奖状乙面
最佳女演员奖 礼券2千元及奖状乙面
最佳剧本奖 礼券2千元及奖状乙面
备注:奖金价值超过新台币 13,333元以上需先扣缴15%税金(外籍人士须缴交20%)。
(七)报名方式:
1.填妥报名表後,连同创作作品电子档邮寄至北市忠孝东路六段 83号2楼「消保创意戏剧表演竞赛活动小组收」或E-mail 至
[email protected] 。
2.报名後或有任何疑虑请与承办单位再作电话确认(02)2653-9292#241 游小姐
(八)评选办法:
1.采初赛及决赛二阶段,初赛采书面剧本评选方式,选出 15组队伍晋级决赛。
2.晋级决赛的队伍名单及表演出场顺序将在9月底前公布於行政院消保会网站,并以电话通知入围者。
3.入围决赛之剧本如有错误之消保资讯或不当内容(如不雅粗俗或涉及人身攻击),主办单位有权要求入围决赛者修正剧本。
4.决赛当日由参加之15组队伍中评选出各类奖项并进行颁奖典礼。
(九)评审标准:
们初赛剧本评分标准
评 审 项 目 评 分 标 准
消保主题掌握度 30%
消保主题正确性 25%
故事架构及整体流畅度 25%
创意表现 20%
们决赛表演评分标准:
评 审 项 目 评 分 标 准
剧情内容(消保议题) 30%
创意呈现 30%
演员整体表现 25%
道具场景及造型 15%
(十)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不得有侵害他人着作权或违反其他法令之情事。如有违反,除自负法律上责任外,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或得奖资格,并追还其所受之奖金、奖座(状)、礼券。
2.参加作品剧本请以打字或电脑列印的方式完稿,邮寄者请以光碟检附电子档,或将剧本电子档寄至
[email protected] 。
3.参加比赛之作品经录取後,其着作财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并享有删改之权。
4.各组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拥有发行以及推广宣导活动用之版权。
5.得奖作品着作权属於得奖者,惟主办单位有权安排媒体发表、并将剧本集结成册出版及自行再版;主办单位於作品发表、集结出版并再版时,均不另致版税及稿酬。
6.决赛演出时,请注意所使用之背景音乐及音效的版权。
7.本比赛办法如有未尽事宜,主办单位保留修改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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