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schenlemn (sinra)
看板C_WorkBoard
标题Re: [问题] 群组规有冲突?
时间Wed Jan 1 20:11:53 2020
※ 引述《sitos (麦子)》之铭言:
: ※ 引述《surimodo (好吃棉花糖)》之铭言:
: : 这样解读会变成跟过往判例不同的情形
: : 举例来说 mousepad 站长处理 sawg 群组长一案
: : #1OjB63iW (C_WorkBoard)
: : 或者是这案
: : [判决] C_Chat 板 jerry7668 罢免案
: : #1QU_PFRw (C_GenreBoard)
: : 都是用"最多警告三次,故警告满三次即免职"
: : 所以希望站长能进一步说明
: : 除了小组长
: : 群组长跟板主
: : 未来是否也适用"最多警告三次,故警告三次後若有违规即免职"
: 目前仅有小组长部份依《卡漫梦工厂小组长任免办法》(#1Sh75fnL (C_WorkBoard)) ,
: 采「累积满四次警告」之规定。本群组其他板务人员之免职规定并未更动。
: 未来若群组组规有进一步的调整,会另行公告相关规定。谢谢。
组长您好
请问文中指出『本群组其他板务人员之免职规定并未更动』
指的是「最多警告三次,故警告满三次即免职」
还是 「最多警告三次,故警告三次後若有违规即免职」
因为您在
#1TrNfKtw (C_WorkBoard)
已经指出原群组规
#1OPMtuEX (C_WorkBoard) 中 二、2.#2 之规定
於一般文意理解上可能有歧义
因此在新公告的《卡漫梦工厂小组长任免办法》
#1Sh75fnL (C_WorkBoard)
才明确采用「最多警告三次,故警告三次後若有违规即免职」
那麽代表原本认定板主、群组长的警告情况,其实也是有歧异的。
既然小组长给予了四次警告的空间。其实也代表组长对於群组规的解释是
「最多警告三次,故警告三次後若有违规即免职」
那板主与群组长也应该一并适用才对。
若在小组任免规定中采用「警告满四次即离职」的认定
却在原群组规采用较严格「警告满三次即离职」的认定
反而会让小组长办法规定抵触到原群组规。
虽然两者一样都由群组长公告发布
但群组规的位阶应该还是高於小组长任免规定吧。
总之希望组长能够进一步说明。
亦希望能够统一板主、小组长、群组长的警告次数规定。
到底是满三次离职或者满四次离职。
而不是单单给予小组长累积三次警告
而位阶较低的板主或者位阶较高的群组长却只能警告两次的空间
若小组长有别於其他职务,另外规定警告次数的必要,亦希望组长能够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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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部分论述
※ 编辑: jschenlemn (36.230.84.250 台湾), 01/01/2020 20: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