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d725 (习近平小熊维尼呢嘛叭唭)
看板C_WorkBoard
标题Re: [申诉] kid725 - #1SU0m3ro (C_ArtBoard)判决
时间Thu Mar 7 05:42:03 2019
※ 引述《endlesschaos (米糕)》之铭言:
: 申诉人:
: endlesschaos
: 申诉对象:
: kid725
: 申诉原因:
: kid725 小组长於 3/1
: 对於使用者 applemonster (以下简称a君)的申诉案
: #1RT3tNlJ (C_ArtBoard) 下达判决
: 判决文代码:#1SU0m3ro (C_ArtBoard)
: 身为该申诉案的被申诉方
: 我对该判决结果无法信服
: 但 kid725 小组长已然将该判决按下达结案标记
: 且我在小组板针对该判决的异议申诉文章 #1SU4sGRj (C_ArtBoard)
: 业已超过 3 天未获得任何回应
: 因此认为小组长无意理会申诉
: 故上诉至群组板
: 诚如我在申诉文章 #1RU18nwn (C_ArtBoard)、#1SU4sGRj (C_ArtBoard)
: 以及本板文章 #1SVbuEP_ (C_WorkBoard) 所言
: a君在本板发表的实况文
: 属於本板板规 3-9 规范的活动文、宣传文范畴
: 因此需事前附上文案提出申请并得到板主同意
: 若未得到板主同意即发表
: 则依据当时适用板规 4.0 的罚则
: 板主可删除违规文章并予以警告两次
: 因此
: 在执行面上我待该篇文章实况结束後将其删除
: 完全符合本板板规
: 然而
: kid725 小组长在未能说明为何实况文不属於 3-9 规范的情况下
: 给出以下结论:
: 「且依据当时板规
: 3-9关於活动文一节当中 并无"在结束後须砍除"之规定
: 因此这条规定最多能要求发文者在发文前需递交申请
: 及规范文章之发表形式
: 但作为申辩自己砍除文章的理由 则尚不充分
: 以组务判断 不管是以当时的3-9或是3-10
: 判定该篇实况文结束後均须砍除 其理由尚不充分」
: 我认为 kid725 小组长并未仔细审酌本板的板规
: 因此做出「申诉成立」的判决
: 故在群组板提出申诉
: 欲平反之结果:
: kid725 小组长撤回判决
: 并删除带有当事人文章备份的连结内容
组务对此案的认定很简单 就是实况文原本是属於你的
板规漏洞
而你为了处置板规没有规范的实况文 只好用其他条板规去延伸解读
但却又在板规未叙明的状况下对实况文作特别处置 结果造成争议
这位使用者来小组板申诉 就是不服的关系 因此本小组接受申诉当然是没问题的
回到违规判定上
假设你认定实况文是受3-9规范 所以对方事前未申请 你事後删掉文章是ok的
但是你处理实况文的方式并非是用3-9的违规方式去处理
因为你当时板规规定 违反3-9要记警告两支 但是你也没记申诉人两支警告
因此我才从实际执行情况上认定实况文实质上并不受3-9管束
而且照我对你板规的理解 如果活动文有申请 事後就能留下
但是我在听你的说明上 你也没有说实况文如果有事先申请就能留下
只说实况文活动後失效所以要砍
换言之你将实况文砍除 是基於实况文在实况结束後失效才砍除
而非是因为违反3-9的活动文规范才砍除 (而这点也在你後来修改的板规中得到证实)
组务方是基於以上原因认定实况文实际并不受3-9规范
而实际上你在这起申诉案後 也特别在板规中加注了实况文条款
修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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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广告文、宣传文、问卷文、活动文
以上四种文章请先以站内信通知板主,并附上完整文案,板主审
核後认定内容合规後方可发表。
个人部落格或粉丝专页由於牵涉到商业广告刊登等问题,
不可直
接附上网页连结供人点击。若发表符合本板文章分类之内容,请
将部落格上的内容重新以本板合规之文章形式发表。
未经同意发表且同时违反 PTT Cross-Post 站规时,处罚
刑度加
倍并
退回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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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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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广告文、宣传文、问卷文、活动文
以上四种文章请先以站内信通知板主,并附上完整文案,板主审
核後认定内容合规後方可发表。
个人部落格或粉丝专页由於牵涉到商业广告刊登等问题,
不可直
接附上网页连结供人点击。若发表符合本板文章分类之内容,请
将部落格上的内容重新以本板合规之文章形式发表。
於 Twitch、YouTube 或 FaceBook 等平台实况 Type-moon 相关
内容
(包括游戏、角色绘画等)且仅附上实况平台连结网址之文章
定义为实况文,属於活动文的一种,毋需事先通知板主或准备文
案,但
实况结束後需自行删除文章,且
一天以一篇为限。实况结
束後未编辑、充实文章内容且亦未删除文章时,板主得以板规
3-10 进行判罚。
上述文章未经同意发表且同时违反 PTT Cross-Post 站规时,处
罚
刑度加倍并
退回该文。
----------------------------------------------------------------------------
也等於是
承认了当时的
实况文处於板规的漏洞当中
因此你才会修改板规来补这个漏洞
然後来谈3-10
3-10是规范无意义文章的条款
依照你的认定 实况文结束後就失去意义 因此可以用此条规范砍除
3-10也属於有具体罚则的条目 违反此条规定者应处以警告一次
但是你也没有给申诉人及其他转发实况文者一支警告
组务同样由此认定实际执行上 实况文亦不受3-10管辖
而且申诉人该篇文章内留有自行创作的梗图 并与板旨有关
https://i.imgur.com/WebZnUh.jpg
并非如同你说的 实况结束後就只剩一串无意义的网址
因此以3-10裁处亦有疑虑
而为何组务倾向申诉人能不受3-9及3-10的规范?
主要理由在於这两项板规均有具体罚则
虽然你以自身裁量权免去对申诉人的惩处
但在组务眼中 并不会因为你免去惩处而让你用这两条板规来规范实况文有正当性
当然 板主依据自身判断删除板规规范不及的争议文章 本身是没有问题的
只是实况文作为普遍存在於卡漫群组内的一种受到承认的交流讨论方式
在板规没有明确规范的状况下迳行删除 依然有不妥之处
因此组务方的见解是 要处理实况文 终归还是要在板规中叙明才是正确的做法
在这个前提上 组务认同申诉人认为你砍除实况文的依据不足是合理的
因此组务才会认同他的申诉要点
而至於我提供申诉人他的文章备份一事
该串文章备份属网路上的公开资讯 并不受你的管辖
https://pttweb.tw/typemoon/m-1533808568-a-987.html
因此我亦不会撤回该文章连结
综上所述 本小组对该案之判决维持原本见解
其余还请群组长裁定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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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譁! 原来是个穿着很亮盔甲的金皮卡。
咸湿的眼神、淫贱的笑意、乞捻人憎的动作,已知道他是基佬中的极品的了」
Fate/zero 全四卷 欢乐发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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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06.104.41.38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_WorkBoard/M.1551908525.A.A32.html
1F:推 frojet: 基德 我申诉你的部分 记得也要写出来 03/07 06:06
2F:→ frojet: 我有转文至小组版喔 提醒你来答辩 03/07 06:07
3F:→ endlesschaos: 从此文回应再度看出小组长并未认真审阅文件 我在 03/07 08:55
5F:→ endlesschaos: 文被删除并未一并有两支警告」的原因 且这还是当初 03/07 08:56
6F:→ endlesschaos: 判决板友询问时的回应 03/07 08:56
7F:→ endlesschaos: 此外 无论该篇文章连结是否属於公开资讯 你提供连 03/07 08:57
8F:→ endlesschaos: 结的作法均属於越权行为 请不要模糊焦点 谢谢 03/07 08:57
9F:推 endlesschaos: 此外 「强化板规使板规更加详细」 ≠ 「原有板规无 03/07 09:14
10F:→ endlesschaos: 法套用於使用者的行为」请不要恣意将板主为了板友理 03/07 09:15
11F:→ endlesschaos: 解板规的便利考量解读为板主承认板规有漏洞 03/07 09:15
12F:推 endlesschaos: 另外 哪来的「实况文在卡漫群组里普遍受到承认」? 03/07 09:19
13F:→ endlesschaos: 实况文在战略高手群组中较为常见 而 PS 板对於实况 03/07 09:21
14F:→ endlesschaos: 文就有明确规定实况结束後需删除 03/07 09:21
16F:→ endlesschaos: 因此 小组长所说的「实况文普遍受到承认」根本就是 03/07 09:22
17F:→ endlesschaos: 胡扯一气 03/07 09:22
18F:推 endlesschaos: 「你也没有说实况文如果有事先申请就能留下」这是啥 03/07 09:24
19F:→ endlesschaos: 鬼?他有申请 我会认定合规於否啊!合规的文章我怎 03/07 09:25
20F:→ endlesschaos: 麽会砍?本板也有多篇实况结束後整理资讯後留存在本 03/07 09:25
21F:→ endlesschaos: 板的文章 现在是怎样?不先申请就算了 还「猜测」 03/07 09:25
22F:→ endlesschaos: 板主也不会让它留下所以就直接发了?根本藐视板规 03/07 09:26
23F:推 endlesschaos: 除此之外 本板也有过合规判罚後 为了避免更多人理 03/07 09:29
24F:→ endlesschaos: 解板规的疑义而再度强化板规的情况 例如板规4.0中 03/07 09:29
25F:→ endlesschaos: 对於政治文的叙述 明言「军事高层亦属於政治人物」 03/07 09:30
26F:→ endlesschaos: 但此举依然不影响原本政治文的适用性 因此用强化板 03/07 09:30
27F:→ endlesschaos: 规来证成原本板规并无对相关行为有所规范根本是谬论 03/07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