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y955940 (hay955940)
看板C_MediaBoard
标题[公告] 卡漫服务软体小组申诉、检举及罢免流程
时间Mon Jun 17 19:59:13 2019
卡漫服务软体小组申诉、检举流程
1.[申诉]
使用者对於板主判决不服,需在板主
判决後3天内先向该板主申诉。
(申诉案件仅限被板主以板规处罚者提出,且仅限当事人提出)
2.[检举]
使用者认定板主未按照板规处理板务,或认定板主或看板有违反相关规定之事实,
需在
案件发生後3天内与板主先行沟通(以板主在相关事件最後发言时间认定)
3.待板主答覆後或是
超过7天板主无回应,方可到本板[申诉]/[检举]。
申诉或检举时请附上与板主之沟通事证,沟通管道为:
a.该看板 b.该看板之板务板 c.PTT站内信件
(若非以上沟通管道则不受理)
4.请在发申诉/检举文後,转寄该文至板主与小组长信箱
请板主到小组板答辩,要求该板主在
7天内答辩。
(通知信件要备份转录至C_MediaBoard作为通知依据)
5.板主答辩後小组长会视情况请双方当事人或相关者继续说明。
(非当事人、相关板主及相关人员不得回应)
6.最後小组长经双方沟通结果做出判决结案。
7.未依流程者,申诉/检举文驳回
卡漫服务软体小组罢免板主流程
1.申请人必要条件为:
a.在本板有提出对该板主申诉、检举板主之案,且已结案。
b.不得为站方、群组方、本小组及该看板认定不受欢迎之使用者。
c.不得使用 VPN 发起罢免
2.在
结案後7日内由原申诉者於本板申请罢免板主。
3.申请者申请罢免後须通知该板主来本板答辩,并附上通知纪录。
4.板主答辩後,由小组长初步认定是否需要进入连署流程,若小组长同意後
申请者需在
3日内於 C_NewBoard 板发起罢免案,且需获得
赞成25人
以上之连署。(注意,25人不代表必定通过罢免,此为组务审核依据)
5.连署结束後由发起人将连署文完整贴到本板。
6.由小组长依据连署文及该看板现况和双方沟通结果作出判决裁定。
7.若板主於使用者通知後三日内未来答辩,则记警告乙次,小组长并可视状况
直接拔除之。
8.若罢免案任一阶段失败,六个月内不得再提出罢免同一板主之罢免案,
且一年内不得以类似理由提出罢免同一板主之罢免案。
注记:板主累积2支警告,撤除板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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