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cHamburger (MyHamburger)
看板C_JapanBoard
标题Re: (rice0220) 请至组务板回覆本人之申诉
时间Fri Mar 31 21:55:24 2017
看您的口气来者不善 那我也就不跟您客气了
亏您思考了一天然後又花了7页打了这麽长一篇
结果还是没回答我简单的一个问题
您不敢回答您回避回答的一个问题
具体提出该文章到底何处引战
※ 引述《rice0220 (Killmot)》之铭言:
: 就结论来说
: 你要申诉成功的两个条件
: 1.自身以态度证明你的心得是纯分享,无违规之犯意。
: 2.诱导我做不出举证,或是针对我的举证找痛点打强化自已的无犯意。
您开宗明义这两个条件就已经是错误的了
所谓举证之所在 败诉之所在
有争议时 两造都会主张 对方必须负举证责任
这是人之常情我能理解
但不知道您有没有听过"无罪推定原则"
没有的话可以去google
一个人在法院上应该先被假定为无罪,除非被证实及判决有罪。
因此板主~也就是拥有权力的一方
应负责收集足够的可靠证据,以证明被告在事实上的确有罪
而不是先把你关起来 你若证明你没罪我才放你
因为板友~是权力上弱势的老百姓
由於权力关系的不对等 司法制度必须要保护老百姓
所以你的1.跟2.其实是同一件事
没有什麽我以自身态度证明 我事後讲什麽并无意义
我的文章已经在那里了 有没有哪一句哪一段挑衅骂人 您自己看
我也不用诱导您什麽
举出来文章到底哪里有问题
本来就是您动用水桶这个权力时 所应负的义务
而当我请教您细节时 您却拒绝回答
这叫身为权力者的傲慢
"反正你已经在水桶里了 奈我何"
: 对於道貌岸然的义正严词我没甚麽意见,只不过对我来说这个层级太低了点。
: 我要做的,只要做好整体版务&版况的完整说明
: 将整体问题引导到我与版友审核的部分,我想你大概就没有胜算
有听过中世纪猎女巫的故事吗
村民都认为必须死 领主也从善如流 大家开心
女巫上火刑前 有受到公平公正的审判吗 没有
"大家都认为这样 我也觉得是这样 所以不会错的"
封建社会发生过许多荒谬的事
现在是法治社会了 请不要再搞这套好吗
有罪无罪 证据说话ok?
: 你应该会这麽说
: "我对於此回应不服,我文章里仅有分享之意图,请rice0220提出任何违规的片段"
: 或是激将法
: "你就是提不出我文章的问题点才这麽说,如果文章真有问题我愿意负责"...之类的
: 但在我说明之後,这些话大概就跟
: 抓到杀人现行犯後,犯人抗辩说请证明我如何杀人,否则我是无罪的一样无异义
您这个例子有点奇怪 都当场抓到"现行犯"了 怎麽可能无法证明
监识人员绝对会采集现场迹证去证明人是他杀的
事实上法官要定人罪的确需要积极证据的 好比说:人证、物证
您无法举出本人之文章何处违规 就好比没有物证
假设今天检察官无法起出 监视影带、血衣、凶器、指纹…之类的物证
要在法庭之上宣判杀人罪 您想有可能吗
就算我空手打死人没有凶器 我身上也能采集到死者皮屑
不然死了一个人 我刚好站在他旁边 就一定是我杀的吗
有啦 连续剧都这样演的来陷害人
要被告证明自己没有罪 不然就是有罪
这个见解我还是第一次听到
真神奇
: 其实现况已经接近如此,原本打算懒得理你
: 既然我一时兴起,你也乐在其中...我就陪你玩玩吧
: 看到这边
: 你大概在想,屁话一堆,讲重点吧孩子。
: --------------------------------------------------------------------------
: 首先针对最近游戏王版的状况作简易的说明
: 因为DL手游的缘故,本版最近增加了许多版友
: 整体的素质也有明显的下降,像是原PO这类的文章也开始慢慢增加。
: 近期新增的两条版规,即是因应这个状况而生
: 八.DL or 将来其他游戏适用,於版上讨论游戏Bug,或任何经版主认定非正常方式玩游
: 戏之方式,予以水桶处分。
: 九.引战条款,於版上发表任何经版主认定之引战内容,且版友嘘文达X3以上者,予以水
: 桶处份。
: 针对版规壹-九的说明我的评断标准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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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引战文本身由版主认定
: 2.版友嘘文X3者设立的目的是希望由版友再度确认
: 简单来说同时满足1.2.才进行水桶处分
: 但若只满足1. or 2. 则不予处置
: 这部份是个双重保险
: 1.我认定引战 但嘘文数不足表示大家不觉得
: 2.只要我觉得文章内容不牵涉引战
: 民粹式的嘘文不会因此而水桶
: 所以 虽然有几篇嘘到X3但我依旧没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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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冤狱,也不会因为个人的认知造成误判
: 对我而言,版规的目的是为了维持良好的版面
: 所以这样的平衡是很重要的
这段看你是复制贴上的没什麽意义
在您以民气可用 轻忽仔细审视文章的重要性
且指不出文章到底哪里违规的同时
已经造成冤狱了
: 这时原po会提出
: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YUGIOH/M.1490086060.A.39F.html
: 这篇文章明明也言之无物,且嘘也满足条件为何无水桶之处分。
: 在新维修更新之时间点,我认为这类型的文章必定会出现
: 在那个当下我觉得无引战之犯意
: 但有监於日後会有有心人针对这点做文章
: 近日我会针对这类型的文章加以规范以维护版众阅读之权益
: 回到原po文章中个人认为引战的部分
: 我判定为引战的重点在於
: "当一篇文章能使版众群情激愤且明显带有恶意情绪者,就是引战"
: 简单来说,决定这篇是不是引战文的有三个部分
: 1.我对於这篇文章的主观意识
: 2.是否引起版友们的情绪
: 3.文章本身是否带有恶意
: 这时原po会强调,有无恶意是版主的主观意识,你听过苏东坡与佛印的故事吗...下略
: 我觉得没有详加解释的必要,因为文章的内文与推文说明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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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比对完其他版友的文章&看完原PO的文章+推文会有明显的感受
: 这部分交由小组长定夺处理
您的小剧场也太多了
不用一直帮我这时原po会怎样
小故事我没兴趣
我从头到尾都只会强调老话一句 文章到底哪里违规
这里您又说了一次"没有解释的必要"
嗯很好
: --------------------------------------------------------------------------
: 以下,给原po
: 最後针对於我留给你的破绽与回应做说明
: 这篇是你能反击的点
: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YUGIOH/M.1490086060.A.39F.html
: 你可以抓着这篇说版主选择性办案,就是要针对你之类的
: 如果原po认为上面连结这篇有引战嫌疑,同样交由小组长定夺,我会以版规处理。
: 看完之後你会回应 ZZZ再加上一些情绪化的言词吧
: 或者说出怎会有如此大言不惭的狂徒藐视神圣的版务组之类的
: 庞统说,所谓计谋来来去去只有这一种,让别人看到自己的下一步...甚至下下一步
: 老实说我蛮期待你的回应,希望你能想到我所没想到的
: 这样我会心甘情愿地解除水桶,以上。
此段已失焦 我不会打选择性办案这点 太小家子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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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FeAm: 光是标题连用四个 [Duel][问题][讨论][闲聊] 破坏板上分类 03/31 23:31
2F:→ FeAm: 就相当有问题了吧?而且一开始还没加Duel标题,板友指正後也 03/31 23:32
3F:→ FeAm: 不按板规更正... 此点难道不算乱板? 03/31 23:33
4F:→ McHamburger: 首先 您可能搞错了 我从一开始就有[Duel]的分类 03/31 23:39
5F:→ McHamburger: 我的标题及内文未做过任何修改 有纪录可查证 03/31 23:40
6F:→ McHamburger: 当然我们身为板友没有那个权限查询 但板主有 03/31 23:40
7F:→ McHamburger: 第二 henry1234562板主在公告 #1OrFDA4G 提到 03/31 23:42
8F:→ McHamburger: "只要你文章开头是 [Duel] 你後面打什麽我都接受 03/31 23:42
9F:推 FeAm: 那更奇妙了,板友指正後不修正成符合板规的标题不就是乱板吗 03/31 23:42
10F:→ McHamburger: 你爱放几个分类都行" 03/31 23:43
11F:→ McHamburger: 护主心切值得嘉勉 但有勇无谋 下去吧 ^^ 03/31 23:43
12F:→ FeAm: 你这种回法难怪大家都开嘘... 03/31 23:44
13F:→ McHamburger: 您胡乱指控 讲错了也不道歉 也难怪... 03/31 23:46
14F:推 FeAm: 我没有胡乱指控喔,是该文的板友认真给了标签修正建议 03/31 23:49
15F:→ FeAm: 而我在这边也给建议,告知您在大多数板友看来,钻板规小漏洞 03/31 23:49
16F:→ FeAm: 的这种做法很乱板,但您不接受,我也无可奈何 03/31 23:49
17F:→ McHamburger: 您的错误指控至少有2点: 03/31 23:57
18F:→ McHamburger: 1.一开始没加Duel标题 事实有纪录可查 03/31 23:58
19F:→ McHamburger: 2.不按板规更正 h板主曾公告"你爱放几个分分类都行" 03/31 23:59
20F:→ McHamburger: 您是意指h板主教导大家钻板规小漏洞吗? 04/01 00:00
21F:→ McHamburger: 这样的话 这指控可不是针对本人 是板主啊 04/01 00:00
22F:→ McHamburger: 本人认为h板主管板尽心尽力 不容您如此污蔑 04/01 00:01
23F:→ McHamburger: 请问您还有其他事证吗 不然我的回应到此为止 04/01 00:02
24F:→ McHamburger: 本人虽不在意 但希望您能向h板主道歉 04/01 00:07
25F:推 FeAm: 你就继续讲吧... 我对h板主无意见,对你钻漏洞有意见 04/01 00:10
26F:→ FeAm: but我只是板友所以就看组长跟板主如何裁决了 04/01 00:10
27F:推 angel07: 听说本板没有禁止非当事人推文 04/01 00:11
28F:→ angel07: 建议看一下使用者条款第5、7、8条 04/01 00:12
29F:推 angel07: 简言之,刻意发表「故意违背社会通念之言论」便是引战 04/01 00:20
30F:推 mika2006: 水桶条件是版主认定引战,并不是文章本意是否引战 04/01 18:56
31F:推 frojet: 建议你下次自己选当板主 04/14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