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kc (冠元 大师)
看板C_JapanBoard
标题Re: [公告] 劣文新规范
时间Wed Jan 18 23:53:43 2017
那我就依内容分析给你站方的逻辑:
1.名片档广告现在法务版如何判罚??
是依~
判决说明:
被检举人违反使用者违规申诉及处理规则第六条第二款第五目,处罚单一张。
文章代码(AID):
#1OTuz1Hy (Violation) [ptt.cc]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Violation/M.1484230465.A.47C.html
2.那麽第六条二款五目是什麽??
第二编 违规行为
第一章 违规行为之范围及认定
第六条(违规行为之种类及内容)
本规则所称违规行为,包含下列行为:
一、看板违规行为:
(一)未经作者同意,於看板转载他人任何形式或内容之文章。
(二)未经同意,於文章中公布他人之真实姓名、电话、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经本人
公开之个人资料。
(三)未经同意,公布与他人间之水球及信件内容。但於申诉时作为证据资料并发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四)重覆发表相似标题或内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响看板秩序者。
(五)於文章中有挑衅他人之语词或刻意制造纷争者。
(六)发表与板旨无关之商业广告者。
(七)违反其他由小组长订定之群组规范及版主所订定之板规者。
(八)板主管理看板或小组长管理群组时,违反本站关於板主及小组长权利义务及管理
之各项规定,或其他不当行为。
二、其他违规行为:
(一)利用水球、交谈或信件,从事下列行为者:
1、内容有毁谤、侮辱、谩骂他人之情形。
2、未经本站许可,散布带有广告性质之内容。
3、以超过一定数量之水球或信件,妨碍他人正常使用。
4、对其他使用者为性行为或猥亵行为之邀约或引诱。
(二)未经作者同意或授权,使用他人设计之图案、文字作为签名档、名片档或其他
形式之利用者。
(三)故意或过失注册与其他使用者相似之帐号,经该他使用者申诉影响其权利者。
(四)重复於本站注册帐号,且过度占用资源或不当者。
(五)不当编辑或使用昵称、签名档、名片档或其他个人资讯设定者。
(六)未经同意登入或使用其他使用者帐号者。
(七)故意利用本站程式,以不正方法更改帐号资料中各项数值者。
(八)於公开聊天室或无管理者之私人聊天室发送一定之讯息,致严重影响该聊天室之秩
序及正常使用者。
(九)本站於其他管理或使用规则中明定之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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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也就是法务站长也是跟我一样依据
同一版的站规来裁罚有人放广告在名片档。
3.那麽过去的法务站长的公告是什麽??
※ [本文转录自 PttLaw 看板 #11ZbNFKR ]
作者: JasonBourne (JasonBourne) 看板: PttLaw
标题: Re: 检举-商业名片
时间: Mon Nov 8 01:06:22 2004
违规行为应至Violation板检举
且
在名片档中放置商业连结
并不属违规行为
法务板工 JasonBourne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2.178.204.138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gkc (36.229.16.113), 11/18/2016 01: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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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而因为之前有人检举我的名片档,所以我举证这篇法务站长的公告给现任的法务
站长看,证明名片档依公告可以放广告。
然而法务站长的回答却是这样:
4.法务站长的回答
判决说明:
观使用者检举之证据,非属直接红利连结,仅得认定其为连结至个人部落格,纵使其内容
系有相关付费内容,尚难称其为广告,故检举应驳回。
此外,被检举人所举证之证据,於板务部之公告并不影响本部之裁定,且关於前站长或相
关站务之判决,因应社会变化,许多判例不予援用亦属常见。
文章代码(AID):
#1OEFe6V4 (Violation) [ptt.cc] Re: [检举] gkc广告名片档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Violation/M.1480129030.A.7C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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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法务站长跟我用的是同一套站规来判罚(现在的犯规),并且说许多过去站长的判决不予
援用,这不就表示现在时间点所适用的应该是""新法"",而非你提出的2005的公告??
不然依据过去站长(2004年的名片档可以放广告之公告),现任法务站长凭什麽用站规
第六条第二款第五目来判罚?? 所以,以站方判决的逻辑已经很清楚应以"""新规定"""
为基准。
所以,应采用的是现在法务版主所使用的这套站规,而非你2005年的公告文。
※ 引述《Sheng98 (贱狗的窝)》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SYSOP 看板 #13eKiG_T ]
: 作者: okcool (Strawberry Love) 看板: SYSOP
: 标题: [公告] 劣文新规范
: 时间: Thu Dec 15 18:56:02 2005
: 1.劣文开放申诉,但仅能上诉至小组长层级(若该组无小组长则由群组长代理)
: 2.组长可视情况禁止组下板主使用劣文,但须经过群组长认可,以及事前告知组下板主
: 。
: 3.板主若要使用劣文功能,必须於板规详细订定劣文给予的条件,若板规没有相关规定
: ,或是没有依照板规施行,该劣文无效。
: 4.若使用者半年内没有劣文情形,系统将会自动取消一篇劣文。
: 另外若是协助站方办理全站性活动者,有优异表现者,亦可向该主办站长申请消除劣
: 文一篇。
: 5.如果板主大量设劣文,最後被罢免成功者,罢免连署单前的72小时内所设定的劣文
: 得申请取消,不过需检附被设定之时间以及原本被退之信件以供查验。
: 6.原先BM板所受理的事後劣文制,即日起废除,请板主改用水桶或是向法务群组提出申
: 诉。
: 7.已发表7天以上的文章,板主将无法设为劣文。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29.18.75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_JapanBoard/M.1484754825.A.FAF.html
※ 编辑: gkc (36.229.18.75), 01/18/2017 23:56:45
1F:→ Sheng98: 喔, 所以和 "退文" 有何关联? 01/18 23:58
2F:→ YoursEver: 唉,先去AboutBoards看判决吧... 01/18 23:59
自己看吧: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_JapanBoard/M.1484385268.A.009.html
※ 编辑: gkc (36.229.18.75), 01/18/2017 23:59:51
3F:推 malosing: 哈 申诉驳回XD 01/18 23:59
4F:→ malosing: 昨天就一直在推文提醒gkc话别说太大 01/19 00:00
5F:→ malosing: 结果现在又输了 这次要说组务板错吗 好奇 01/19 00:00
6F:推 cute781217: 一定要笑一下 被双重认证的不受欢迎对象 哈哈哈哈哈 01/19 00:03
7F:推 cute781217: 好可怜 走到哪都被打脸 那些所谓一堆支持你的人勒 01/19 00:09
8F:→ cute781217: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01/19 00:10
10F:→ malosing: 他这意思是 那位群组长是? 01/19 00:12
11F:推 cute781217: 真的笑死我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01/19 00:14
12F:推 malosing: 这样可以检举他污辱群组长吗 好奇 01/19 00:15
13F:→ cute781217: 群组长甚至以上的人员应该没他那麽小心眼吧 01/19 00:15
17F:→ malosing: 这样不叫做尴尬 我还真不知道什麽叫做尴尬了 01/19 00:20
18F:→ gkc: 的确很尴尬~只好继续据理力争。 01/19 00:45
19F:→ cute781217: 他还在那边继续丢脸欸 还敢说没法规就判罚 01/19 00:47
20F:→ cute781217: 那还要法规干吗 怎麽有脸讲这种话啊 01/19 00:47
21F:推 malosing: 继续据理力争 加油!! 01/19 00:49
22F:→ malosing: 不要再尴尬一次罗 01/19 00:50
23F:→ Knulp: 恭喜啊 二度认证的不受欢迎人物 01/19 01:35
24F:推 malosing: 可以请gkc板主回应我吗? 关於我第一张图所指 “除非群 01/19 01:51
25F:→ malosing: 组长是mrz这种货色” 是什麽意思? 01/19 01:51
26F:→ kirbycopy: mrz失势 他才敢嘴人家和趁机申诉阿 01/19 01:53
27F:→ Knulp: 我觉得会误认MRZ是台大历史系教授才好笑 01/19 01:58
28F:推 malosing: 我的意思是 他前面跟我说他那边的判决一定过 我劝他别 01/19 01:59
29F:→ malosing: 说大话 等判决出来再拿来说嘴 他却回 “除非他又遇到mr 01/19 01:59
30F:→ malosing: z那种货色的群组长。不然只要是个英明公正讲法治的群组 01/19 01:59
31F:→ malosing: 长,则结果非常明显” 所以请问gkc 你那边案件 今夜 01/19 01:59
32F:→ malosing: 败诉(不意外) 那群组长是不英明不公正不讲法治吗? 01/19 01:59
33F:推 VdustR: 全世界只有他一个人懂法治吧 因为 gkc 就是王法 好棒棒 01/19 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