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_JapanBoard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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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於版友的问题给与以下答辩: 1. 首先在 #1OMz8V3o 本篇中小组长已提及 发起者可将罢免文转录至申诉对象之看板通知 格式可参阅此篇 文章代码(AID): #1AWvKxIe (NARUTO) [ptt.cc] [其他] 版主罢免投票开始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NARUTO/M.1250137403.A.4A8.html 当连署满七日 且赞成罢免之总人数多於反对罢免总人数超过25票时 请发起者将罢免文转回小组板 组务便会就板主是否适任做出裁定 而Y并非发起人,所以认定删文。 2.(卡漫小组过去惯例) 当然Y可以辩称说发起人可以转文,不表示其他人不能转。那麽要解决这争点,就要 从过去惯例来看,依过去卡漫小组的罢免案,以海贼王版为例: K版友在9月时提出罢免。 681 9/07 KDDKDD ˇ [罢免板主] ONE_PIECE 即使参与人数众多~但还是由发起者自己转到海贼版,而且还转了3次(因为他发起3次) 1 94 8/28 KDDKDD 转 [申诉] 申请罢免ONE_PIECE板主 也就是即使依惯例,过去惯例也是当事人转文。 3.有关站规 另外~转录他人文章本就有触犯站规之虞 第六条(违规行为之种类及内容) 本规则所称违规行为,包含下列行为: 一、看板违规行为: (一)未经作者同意,於看板转载他人任何形式或内容之文章。 4. Y版友在文中又提到: 3. 手机使用者可於以下网址参阅原始罢免资讯: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_NewBoard/M.1482420573.A.B9A.html 意义上形同转文,差别只在标题是否有转字而已,所以算是符合版规五中的 ( 犯规在模糊地带,挑战板规界限者 )的状况,所以为避免争议,但因不严 重所以只给予删文,而不警告。 所以综合以上4个判断依据,考量Y版友不算严重违规,所以只给与删文。 ※ 引述《YoursEver (银英传出webgame!?)》之铭言: : 如题, : 本人今日凌晨於七龙珠版撰文, : 该文主旨为通知七龙珠版版友目前版主(gkc)罢免投票案正在进行中. : 文中描述请诸版友依个人喜好决定是否前往C_NewBoard版进行投票, : 并解释撰文主因为: : (1) 罢免案提出人cute781217因於2016.12.22遭版主判处水桶两周,故无法转文. : (2) 版友lovemusic转录罢免资讯文後,该文遭gkc以 "只能发起人转文" 为由, : 迳行删除. : 该文转录文,亦非闹版, : 却仍於今早发现遭gkc以 "请参组务说法" 为由, 迳予删除. : 故,本人欲在此申诉: : (A) gkc无故删除本人文章. : (B) gkc任以一己好恶,曲解规范,并以版主权限阻挠罢免案讯息被完整传递至七龙珠版. : (C) 2016.12.30,12:58修文时新增此项. : 本项将列於文末,以便统整推文与增加可读性. : gkc显然已不适任为七龙珠版版主, : 请小组长处理本案,并尽速处理gkc罢免案. : ps: 已透过信件请gkc说明删文原因,原始通知信将转录於後.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29.18.117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_JapanBoard/M.1483687024.A.679.html
1F:→ Pttjoe0210: 讲那麽多,上面就是没说非发起人不能转啊;你逻辑是 01/06 15:23
2F:→ Pttjoe0210: 不是有问题?举一万个发起人自己转文的例子也没用好 01/06 15:24
3F:→ Pttjoe0210: 吗...... 01/06 15:24
4F:→ YoursEver: 不不不,有限制非发起人不能转文,所以我根本没转文, 01/06 15:24
5F:→ YoursEver: 而是另发文说明罢免案相关资讯,这是恶意删文. 01/06 15:25
6F:→ Pttjoe0210: 大方老实一点,一句「酸我者水桶删文」,不就不用东 01/06 15:25
7F:→ Pttjoe0210: 拉西扯那麽多了 01/06 15:25
Y的文章我删除,我可没水桶他,请不要不实指控。
8F:→ YoursEver: 当时原发起人被水桶,gkc怎麽刻意避谈原发起人被水桶? 01/06 15:26
9F:→ Pttjoe0210: 照Y的说法,你要删罢免案的文,你就要提出论证龙珠版 01/06 15:27
10F:→ Pttjoe0210: 罢免案的文章和龙珠版无关,我是很好奇要怎麽提论证 01/06 15:27
11F:→ YoursEver: 趁gkc还有版主权限,去delete版翻一下被删的那篇, 01/06 15:27
12F:→ YoursEver: 看看是不是转录文; 你拿"转录规范"来处置非转录文, 01/06 15:28
13F:→ YoursEver: 就是你无故恶意删文. 01/06 15:29
你在文中附上网址: 3. 手机使用者可於以下网址参阅原始罢免资讯: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_NewBoard/M.1482420573.A.B9A.html 意义上形同转文,差别只在标题是否有转字而已,所以算是符合版规五中的 ( 犯规在模糊地带,挑战板规界限者 )的状况,所以为避免争议,但因不严 重所以只给予删文,而不警告。
14F:推 Danny74: 他的作法就是 管你板规还甚麽 只要不合我的意 我就是删 01/06 15:31
15F:→ Danny74: 或锁 然後问他为何不公告 他只会跳针 他有公告说桶人不会 01/06 15:32
16F:→ Danny74: 公告了 你们自己注意 01/06 15:33
你也曲解得太严重了,锁文是因为已经有谩骂或侮辱的状况发生,如果没有,正常讨论 基本是不锁文,不然版上多篇影射杂马斯的文为何我都没锁??所以请不要再曲解。 ※ 编辑: gkc (36.229.18.117), 01/06/2017 15:45:30
17F:→ Pttjoe0210: 版规边缘就是你的裁量权啊,你又要说不是;事实上删 01/06 15:44
18F:→ Pttjoe0210: 文就是你裁量的结果 01/06 15:44
19F:推 cute781217: 哇靠又在自创了,贴文附文章连结等於转文欸 01/06 15:44
20F:→ Pttjoe0210: 而你的裁量一点也不符合你口口声声说的民主,听懂了没 01/06 15:44
21F:→ Pttjoe0210: ? 01/06 15:45
以""实质""的结果上请问有何不同?? 请问今天我不直接转文,但我只是把别人的文章"""完全复制"""然後贴到版上,请问 两者差在哪?? 所以这部分当然属於模糊地带。另外~这属於版主基本职权范围跟民主 有什麽关系?? 是说如果要投票解决应该是有争议的事件才投票解决吧。 ※ 编辑: gkc (36.229.18.117), 01/06/2017 15:50:55
22F:推 cute781217: 你就是争议来源啊,所以现在就是要让大家知道现在正在 01/06 15:53
23F:→ cute781217: 投票叫你滚蛋啊 01/06 15:53
经宣导,违规的选项3都可以第2高票,没宣导第1高票易如反掌的情况下,争议的来源 说是我,我只能乾笑。 ※ 编辑: gkc (36.229.18.117), 01/06/2017 15:55:10
24F:→ YoursEver: 重点还是一句话:"请问我转录了什麽文章",发文附佐证资 01/06 15:54
25F:→ YoursEver: 料如果能算转录,你帮人算命解说的时候,也能被曲解成是 01/06 15:55
这一篇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_NewBoard/M.1482420573.A.B9A.html 另外~在斗数版也没人解命在附什麽资料,再说了严格来说你这也不算是学术资料。 ※ 编辑: gkc (36.229.18.117), 01/06/2017 15:57:09
26F:→ YoursEver: 抄袭前人书本内容了. 01/06 15:56
此外~依着作权法,着作过了50年後都可以自由复制。所以古人书本基本上可以 自由使用。 ※ 编辑: gkc (36.229.18.117), 01/06/2017 15:58:22
27F:→ YoursEver: "转录"的定义就是 ctrl-x 转文,附原文出处连结和转录跟 01/06 15:58
所以~以後我可以未经作者同意,"""完全复制"""别人的文章然後贴到版上,只要不是 用ctrl-x就没有问题?? 显然不合实质逻辑。但正因为有你说的疑虑,所以我用版规五 犯在模糊地带和挑战版规界线做结论。 ※ 编辑: gkc (36.229.18.117), 01/06/2017 16:00:53
28F:→ YoursEver: 本是不同的两件事. 难道你会认为你"转录"你的FB资讯, 01/06 15:59
但可以说"转贴"连结到名片档上。
29F:推 cute781217: 又在说没发生的事情了,那你有预知到你会在三个月内 01/06 15:59
30F:→ cute781217: 接连被列为不欢迎人物又被以压倒性的票数被罢免吗? 01/06 15:59
喔~我倒觉得比我想像中的轻,因为如果按原本状况我应该非死即伤,但只是PTT出事还可 接受。
31F:→ YoursEver: 到你的ptt名片档吗? 01/06 15:59
32F:→ cute781217: 我印象中ptt2还3好像可以成立个板,我看那才是你该去 01/06 16:00
33F:→ cute781217: 的地方,想怎样就怎样,没人会理你的 01/06 16:01
我也没想怎样就怎样,如果是哪需要投票来决定版规? ※ 编辑: gkc (36.229.18.117), 01/06/2017 16:03:11
34F:→ YoursEver: 不要扯学术资料,既然是在论证你对罢免案的干预手法, 01/06 16:02
35F:→ cute781217: 算了 还是别浪费时间了,反正这个判决你一定也是输, 01/06 16:02
36F:→ cute781217: 等小组长回覆而已 01/06 16:02
37F:→ YoursEver: 那就当然要附佐证资料. 你把佐证资料恶意曲解成转录, 01/06 16:02
你如果要佐证不需要给连结,大家也能找到。所以你说是佐证资料当然不被采信。 ※ 编辑: gkc (36.229.18.117), 01/06/2017 16:05:11
38F:→ YoursEver: 完完全全是你用行动证明你的所作所为於法无据而已. 01/06 16:03
39F:→ YoursEver: 白白浪费我半个多小时的可以处理文件上班时间. 01/06 16:04
依据版规五。 ※ 编辑: gkc (36.229.18.117), 01/06/2017 16:06:05
40F:推 cute781217: 看看你上司小组长在判决时也是以连结当佐证资料喔#1OM 01/06 16:07
41F:→ cute781217: #1OMz8V3o (C_JapanBoard) 01/06 16:08
42F:→ cute781217: 那你现在可以去申诉小组长未经许可转录他人文章看他会 01/06 16:09
43F:→ YoursEver: 版规五是哪招? 他版事务? 罢免七龙珠版版主的资讯是 01/06 16:09
44F:→ cute781217: 不会因为这样被拔掉,这样你的罢免宣判又可以拖更久了 01/06 16:09
45F:→ YoursEver: "他版事务"? 除非你已被撤职,否则就是七龙珠版事务. 01/06 16:09
46F:→ cute781217: 讲一堆歪理自己都不会脸红,你真的是歧材 01/06 16:10
版规五写得很清楚 板主对於使用者犯行不严重 或犯规在模糊地带 挑战板规界限者 ※ 编辑: gkc (36.229.18.117), 01/06/2017 16:12:09
47F:推 cute781217: 模糊在哪事实他就没有转文啊 01/06 16:13
但""转贴""该文连结,而且还非(发起人)。 所以当然是模糊空间也在界线边缘。 虽然不是完全罪证确凿的违规,但也算版规边缘的擦边球,所以符合界线边缘。 ※ 编辑: gkc (36.229.18.117), 01/06/2017 16:16:52
48F:推 cute781217: 其实也没差啦,反正最後也只是你连续五个判决遭到否定 01/06 16:16
49F:→ cute781217: 驳回而已 01/06 16:16
50F:→ Pttjoe0210: 现在又不承认自己是争议来源,看你的问题就知道你根 01/06 16:24
51F:→ Pttjoe0210: 本不懂民主,你是不是误以为以为民主只是投票而已啊? 01/06 16:24
52F:推 Danny74: 楼上他真的那麽认为....大家不要跟这种人浪费时间了啦 01/06 16:25
53F:→ Pttjoe0210: 你使用你的职权限制版众知道你被罢免的事实,使用删 01/06 16:26
54F:→ Danny74: 不对 他会说他没那麽认为 我在曲解 应该说他的行为表现 01/06 16:26
55F:→ Pttjoe0210: 文水桶的方式阻止版众汇集意见;你这样就是反民主, 01/06 16:26
首先我没水桶,再来会删文是因为有违规之虞,请不要搞混。 上面你的这些说法仅是你个人猜想而已,不要套用在别人身上。
56F:→ Danny74: 就是不懂.... 01/06 16:26
57F:→ Pttjoe0210: 听懂没?不要根本没读多少书就一直扯民主好吗?很难 01/06 16:26
58F:→ Pttjoe0210: 看呵呵 01/06 16:26
一下又批评别人没读多少书,这叫民主素养?? 民主的基础就是法治,依法处理并没有不 民主。
59F:→ Pttjoe0210: 其实比较想知道什麽时候换版主XD 01/06 16:27
※ 编辑: gkc (36.229.18.117), 01/06/2017 16:29:38
60F:推 Pttjoe0210: 我就跟你说了嘛,你要说是我个人猜想可以啊,啊你又 01/06 16:31
61F:→ Pttjoe0210: 锁文又删文的,其他人意见是要怎麽汇集啦? 01/06 16:31
62F:→ Danny74: 他解释不出来啦 等等不出5句就会跳针到别的问题了放心 01/06 16:32
63F:→ Pttjoe0210: 不用讲一堆屁话,是不是就只要水桶删文锁文,让大家意 01/06 16:32
64F:→ Pttjoe0210: 见汇集不起来,这样就可以说大家的意见都是个人意见 01/06 16:32
65F:→ Pttjoe0210: 不予置评谢谢指教呵呵 01/06 16:32
你可以在别篇推文下汇集,很多人在别篇推文下一样有宣传罢免资讯我有锁文吗?? ※ 编辑: gkc (36.229.18.117), 01/06/2017 16:34:11
66F:→ Pttjoe0210: 你没读多少书这件事又跟民主素养何干呵呵不要东拉西 01/06 16:33
67F:→ Pttjoe0210: 扯好不好,老实承认你根本不认识你挂在嘴上的民主, 01/06 16:34
68F:→ Pttjoe0210: 有这麽难? 01/06 16:34
69F:→ YoursEver: "有违规之虞"是指 有违规的可能性; 所以你删文的理由 01/06 16:46
70F:→ YoursEver: 不是因为你确认违规,而是你在无法源依据下,自行解读可 01/06 16:47
71F:→ YoursEver: 能会违规,就决定删文. 这根本就是你自打嘴巴的写照. 01/06 16:48
依版规五确实可以这样处理,所以有法规依据,甚至本来我可以判警告一次,但因为 我不喜欢对版友太苛,所以才只是删文没有任何惩罚。 ※ 编辑: gkc (36.229.18.117), 01/06/2017 16:52:22
72F:推 frankieeeee: 小组长,原申诉人Yoursever於2016年12月30日09:32:45 01/06 16:52
73F:→ frankieeeee: 发起申诉文,而gkc则在本日下午3点才答辩 显然已 01/06 16:52
74F:→ frankieeeee: 过了组务规定的168小时 您可以有权不受理 01/06 16:52
75F:→ frankieeeee: 这篇应依法视为无效 gkc放弃答辩机会 01/06 16:53
76F:→ Pttjoe0210: 啊罢免的文你到底是凭什麽锁啦,正面回答好不好不要 01/06 16:55
77F:→ Pttjoe0210: 浪费大家时间 01/06 16:55
你先举出是锁哪一篇?? 而且看是否有谩骂的情形。 ※ 编辑: gkc (36.229.18.117), 01/06/2017 17:02:56
78F:→ Pttjoe0210: 事实上不就是你自己裁量的,而裁量结果彻底反民主罢了 01/06 17:02
79F:推 wayne1027: 2012的文拿来翻旧帐,阁下的器量真是不凡~ 01/06 18:48
80F:推 HSKAO: 已经判决了还要讲啥? XD 01/06 21:49
81F:→ HSKAO: 又看错 这篇也还没判XDD 01/06 21:55
82F:→ cute781217: #1OSBSMZV (C_WorkBoard) 看看GKC又输了一次 01/09 00:03
83F:→ cute781217: 群组长亲口认定 代转罢免文不得删除 01/09 00:04
84F:→ cute781217: 但是没关系 我知道都是别人的错 你都没错 01/09 00:04
85F:→ YoursEver: 楼上,这样下去我们可能会被要求提出"代转"的证据. =_= 01/09 00:06
86F:→ YoursEver: 说不定会被指责: 请证明是"代转"而非"自行主动转录". 01/09 00:07
说得好~那你能不能附上水球或信件证明是C大要求你代转的??
87F:推 cute781217: 无所谓了 等时间到而已 01/09 00:31
88F:→ YoursEver: 感谢!! 01/09 00:33
看来没弄清楚喔~人家是""组规意见徵询""也就是还在讨论阶段,而为何会讨论就是站长 说要大家一起来讨论,也就是现在人家是在""讨论""新规定而且还没有定案还在讨论阶段 ,跟你这旧案有关?? ※ 编辑: gkc (36.229.21.55), 01/09/2017 01:17:33
89F:→ canandmap: 站长有说过要大家来此看板讨论的话吗? 01/09 01:34
你说群组版吗?? 站长有说要群组长开讨论徵询新组规的意见。所以才有群组版的讨论串。 原因也就是我附上的(重要证据)所致。 ※ 编辑: gkc (36.229.21.55), 01/09/2017 01:35:33
90F:→ YoursEver: 你应该重去看cute过去的发文,他在文章中主动提及是否 01/09 01:36
91F:→ YoursEver: 可请小组长帮忙转文,或有无版友可帮忙转文. 01/09 01:36
92F:→ canandmap: 新组规的讨论与龙珠板的申诉案并无正相关,请勿混为一 01/09 01:38
93F:→ canandmap: 谈 01/09 01:39
94F:→ YoursEver: 差点又被gkc模糊焦点了,我被删的文章里所引用的连结, 01/09 10:54
95F:→ YoursEver: 应该是我前一篇申诉文,因此不符gkc所说的"转录罢免文" 01/09 10:55
我倒认为你才有模糊焦点之嫌。上面我的(回报)明明就跟你的申诉文无关,你也是在下面 推文问我有关申诉文的问题,根本跑错文模糊该文焦点。 ※ 编辑: gkc (36.229.18.180), 01/09/2017 12: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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