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dj0025 (日月同天)
看板C_JapanBoard
标题[判决] 海贼板#1BjVybJS
时间Mon Apr 5 05:29:46 2010
虽然申诉者表示自己文章无挑衅之意,但这并不是发文者说了就算的东西
既然申诉者提到公告底下的推文,那麽想必也有看到亦有使用者感觉文中有挑衅之处
而且也并非少数一两个人觉得如此
在公开的讨论区发表文章,该篇文章势必会被大部分的人看到
那麽该篇文章该顾虑到的就是会看到这篇文章的使用者感受
而大部分的文章并没有被人感觉到有挑衅的意味
但申诉者的这篇文章却让部分使用者言明有挑衅的感觉,也有使用者直接寄信向板主申诉
那麽这篇文章便应有会让这些使用者这样感觉的字句
而就组务的观察,其文章的第一句就已能够让部分使用者感到有挑衅之意
另外还称其他的作品为烂东西,姑且不论这行为是否符合谩骂
该段已经让喜爱这两部作品的使用者感觉到挑衅之意
既然认为自己是平和的讨论作品,那又何出此言?
查阅判决公告,板主是以挑衅为由而判决
但依板规所标示的罚则,应处劣退而非水桶
故依照以上事由,组务判决申诉者违反板规第一条中的挑衅部分,应改判劣退处置
另外,请ONE_PIECE板板主注意,请於公告时便注明该篇文章是何处触犯了哪条板规
以避免不必要的额外解释以及误会
还有於此类案件中的处置执行标准,以严格的标准来判定
由於在ONE_PIECE板中,此类案件层出不穷,若判定过松,部分使用者只会有恃无恐
也亦会有部分使用者质疑,因此需严格判定,毕竟一个巴掌拍不响
若以挑衅语气於推文中与其他使用者争执,虽无法处以劣文,但也须做相关处置
此外板规的编排方式以及犯行情况和罚则也需修改,以避免部分使用者於板规上字字刁钻
如若将挑衅以及谩骂的罚则不同的话,那犯行情况也应分开编写,以避免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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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0.13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