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h507121 (五十岚梨花的监督君)
看板C_GenreBoard
标题Re: [申诉] #1cK852Ki (C_ChatBM) 不服判决
时间Tue May 28 21:56:07 2024
※ 引述《Glitchmaster (Glitchmaster)》之铭言:
: 看板名称:C_ChatBM
: 申诉人ID:Glitchmaster
: 申诉对象ID:nh507121 risingheart
: 申诉原因:二位板主皆有於申诉文回覆,然仍无法接受。
: 据本人理解,二位板主说明皆为因不能特定出所指群体对象,而判无违。
: 据推文内容,「死『光』」可辨识所指为群体,「低能」为对之攻击,应无问题。同申诉
: 文说明,依该则推文之必要性,能辨识所指对象现实存在,因看不看得见存在现实之该原
: 文串对非现实对象而言无意义。综上即结论出确为对现实群体攻击,无论该群体为何者。
: 反过来,不论该群体为何,应皆为现实群体,仍符合板所述之现实存在群体。且根据检举
: 文中被检举人自述,所指对象甚至可能特定为Threads或抖音等使用者。S板主与e板主对本
: 案判违规。
: 依板规4-5-Ⅰ写道,「主词不明确者」,前段叙述之结论也可看出符合主词不明确一项,
: 毋须如#1cHZtGyC (C_ChatBM)此案指名到处分享的台派群体方为违规。
: 申诉文讨论中,应有一至复数板友亦不认同判决结果或其原因,Lu板友提供了一篇时任板
: 主的板务文回文#1UDupGd3 (C_ChatBM)与节录http://i.imgur.com/jCuPmic.jpg,其中群
: 体过於模糊本人认为相当符合本案情况。而据Lu板友、Ho板友与p板友所述综合之,难道只
: 要不要特定着对象就能规避,并变相鼓励以此法谩骂?此难见与创板宗旨1-2-2言论上人事
: 物与现实社会秩序之间的平衡之精神相符。
: 承前述,本案是以二比二无违规结案。
: 具上,望请小组明察。
: 欲平反之结果:4-5改判违规
: 解释4-5-Ⅰ之「主词不明确者」
: 对於无明确谩骂之规范
4-5 〔人身攻击违规〕
Ⅰ 发文、回文、推文对
现实存在之人物或群体为人身攻击,主词不明确者,
或主词明确但情节轻微者,处水桶一周以上。
4-5地图炮的违规要件为对现实存在群体人身攻击,在无法明确认定其对象是否为现实群体
、是否有受害的现实群体的情况下不应该裁罚,因为其并
未满足4-5地图炮中「现实存在之
群体」的违规要件,更何况本案连申诉人都讲不出被检举人指的是哪一个现实群体了。
被检举人的回应仅是询问Threads或抖音等使用者是否适用於4-5,并没有承认其攻击的是
哪一个现实群体。
4-5中的「主词不明确」仍然需要能够认定出其指的是哪一个现实群体才会违规,例如在讨
论某ACG作品粉丝的文章中推文「一群低能」,虽然该案主词不明确,但是可以从文章和推
文的前後文对照出其人身攻击的是某ACG作品粉丝这个现实群体,关於这点本人亦曾在两年
多前担任板主时於
#1Xo6mDiB (C_ChatBM)提到过。
#1UDupGd3 (C_ChatBM)中的状况我认为与本案其实不太相同,
#1UDupGd3 (C_ChatBM)询问
的是在讨论特定个人的文章中推文提及「恶宅」,是该将其认定为文章中的特定个人还是
认定为「御宅族」这个现实群体,例如在某声优宅跟踪骚扰某声优的新闻中推文「恶宅」
,该将这边的「恶宅」认定为跟踪骚扰声优的特定个人还是认定为「御宅族」这个现实群
体,
#1UDupGd3 (C_ChatBM)所讨论的状况仍然有「御宅族」这个明确的现实群体,与本案
无法认定指的是哪个现实群体的状况相差甚大,不太能将两者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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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FhhzB4L.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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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19.91.89.165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_GenreBoard/M.1716904570.A.BCD.html
1F:推 Glitchmaster: 回首段 原推文中'看不见这串'的群体 220.133.74.167 05/28 22:40
你还是无法明确指出是哪个现实群体阿,原推文中的看不见这串是指行为不是指群体
「隔壁」看不见这串 你还是无法指出这边的「隔壁」是指哪个现实群体
2F:→ Glitchmaster: 回二段 仅表类似此地无银三百两之意 220.133.74.167 05/28 22:46
※ 编辑: nh507121 (219.91.89.165 台湾), 05/28/2024 23:01:33
※ 编辑: nh507121 (219.91.89.165 台湾), 05/28/2024 23:0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