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haha99 (我讨厌人类)
看板C_GenreBoard
标题[证04] #1bmIH3op (C_Chat) Satoman 判决不当
时间Fri Feb 9 02:50:21 2024
※ [本文转录自 C_ChatBM 看板 #1bmIbYzx ]
作者: wahaha99 (我讨厌人类) 看板: C_ChatBM
标题: [申诉]
#1bmIH3op (C_Chat)
时间: Tue Feb 6 02:30:55 2024
一、判决文章代码
#1bmIH3op (C_Chat)
二、申诉人ID
wahaha99
三、申诉理由
与其要说申诉理由, 我更想问的是4-7的理由,
既然是你海巡水桶, 那这就是唯一的可能了,
因为其他条都相差太多。
4-7 〔蓄意引战/乱板违规〕
Ⅰ 发文、回文、推文有以下情事者,为蓄意引战,处水桶一个月以上。
六 文章内容意图扰乱看板秩序者。
好, 这条确实给版主很大权限,
不过我并没有造成任何的看板秩序扰乱,
这两篇甚至都没有人接续回文。
你桶我的我第一篇, 就是因为想表达的内容遭误解,
我为了更正而早早就自删的, 这要谈何「意图扰乱?」
我如果意图扰乱, 又何必自删?
然後这是你的公告内容第一条, 我不确定你是否针对我回:
请勿偷渡与IWIN二次元创作议题无关之偷拍、私密影像外流讨论。
我从头到尾只有放该禁止网站被TWNIC Ban掉後的TWNIC公告截图,
完全没有提及如何连结或找到该网站; 网站的名字也没有, 暗示也没有。
而且该网站也非偷拍专门站, 我也没有在讨论他。你这段是在回我吗?
即便曾提到那是一个AV网站, 也如上述, 因为造成误会後早早自删,
这谈何"意图"?
然後这是你的公告内容第二条, 我也不确定你是否针对我回:
请勿鼓噪煽动他人滥用IWIN申诉管道。
但这就更离谱, 因为我文章中只有提到, 如果未来未福部通过标准,
会变成可以从行政手段Ban外网, 我哪一句有鼓噪煽动他人滥用IWIN申诉?
如果要用这一条水桶人, 是不是该起码给出一点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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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wahaha99 (36.226.170.92 台湾), 02/06/2024 03: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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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wahaha99 (118.169.4.210 台湾), 02/09/2024 02: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