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zban (Fizban)
看板C_GenreBoard
标题[申诉] #1azs7MDk (C_ChatBM) 判决不当
时间Mon Oct 9 11:51:52 2023
看板名称:C_ChatBM
申诉人ID:Fizban
申诉对象ID:
AiOShi qqq3892005 Satoman
申诉原因:
1.水桶判决不当
2.办案过程有瑕疵
欲平反之结果:
1.解除水桶,平反判决
2.板主办案过程若有瑕疵、违规之情事,应记予警告
所附证据:
检举与判决
#1azs7MDk (C_ChatBM)
板主三日内无回应站内信之申诉
https://imgur.com/kt8oSSr
1.
本人并无恐吓检举人,板规亦没恐吓这条,
法律实务上扬言对人提告并不是恐吓,
蒐证检举是每个人应有的权利。
2.
於检举文内询问检举人检举之目的,
检举人认为我有想控制言论自由之意图。
但板规亦无此相关规定,
实务上我并无限制他人言论之权限,
唯一能箝制言论的是板主,而不是我。
3.
检举人所附之违规内容,为三段不同对话,
且其中一段并非回应检举人,
检举人却擅自拼凑成同一段文章提出检举,
有搬弄是非、混淆视听之嫌,
如此提出之佐证不具证据能力,应予以排除。
https://imgur.com/4bxj6Nk
4.
承第三点,
第一段对话为本人回应rock5421、Lupin97两位板友之言论,与检举人无关。
检举人不能、也无资格拿此对话内容提出检举。
5.
「恶心」一词并非由本人提出,
而是检举人先出言挑衅,本人才做出回应,仅为正常的你问我答。
https://imgur.com/Fwr754e
凡事皆有因,如果这句话有问题,那检举人亦是同罪。
两造辩论口舌之争在所难免,板主办案应审视文章前後关系,
比对双方动机及是否有主观犯意,做出公正判决;
而不是沦为只会对字里行间挑毛病的执法机器。
正如qqq3892005板主所言:
「结合实际情境与板主判定有无犯意,做出合乎板规
之判决,才是板主的职责」
https://imgur.com/9JdlULY
6.
第三段对话同样是回覆检举人之言论。
而我只是陈述会查阅检举人文章内容,
相关的辩解已於(1), (2)点合先叙明,
个人认为并无违反板规之情事,请小组长明察。
7.
究其原因,系检举人辱骂「无理取闹」才引起後续争执,
实际引战/挑衅者为检举人,而非本人。
8.
对本人恶意嘲讽、挑衅之内容,
相关检举板主全部快速否决结案:
#1azsjtZW (C_ChatBM)
#1az_qwlL (C_ChatBM)
反观他人对本人提出之不实指控,却有两篇B-1-1成案:
#1azs7MDk (C_ChatBM)
#1a-7R1Ut (C_ChatBM)
个人认为板主受到本案无关者的舆论影响,
判决带有偏见,将不喜欢的板友恣意水桶,
其他违规者则轻轻放下,
此种判案方式公正性令人存疑。
另外AiOShi板主曾在判案前利用分身帐号,
於Marginalman(俗称边缘人板)暗批本人在闹板。
https://imgur.com/j9nZtnU
在检举未成案前,板主利用分身在他板批评案件当事人,
违反板主应保持中立原则,此举实在是不妥。
9.
本案案发时间为9月5日,而水桶判决为10月4日,
也就是过了足足一个月才事後补刀对本人进行水桶。
而这期间本人不曾在C_Chat、C_ChatBM发表过任何文字,
在当事人都快忘记此案的情况下才下判决,
板主群有故意秋後算账,怠忽职守之嫌。
板规订定检举人需於14日以内提起检举,
那为何板主判案可以拖延一个月?
如果一个月可以,那是否三个月,甚至半年前的文章也可事後追溯水桶?
前板主qwer338859也於BM板提及过此事,可见得这并非正常现象:
#1b3ayzTM (C_ChatBM)
个人以为时间过久之案件,应不具判决效力,请小组长明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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