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OShi (アイ推し)
看板C_GenreBoard
标题Re: [申诉] #1b0bpzCX (C_ChatBM) 判决不当
时间Wed Oct 4 23:45:44 2023
: 看板名称:C_ChatBM
: 申诉人ID:wahaha99
: 申诉对象ID:
: AiOShi qqq3892005 ephraim13825
: 欲平反之结果:
: 1.解除水桶, 平反判决
: 2.如有需要, 请板主群妥适修正版规, 或对4-11进行必要之补充
: 1. 本人在 #1b0bpzCX 篇中所提之「黄国昌」,
: 现在已非立法委员, 且无出任任何党公职, 乃一介平民。
: 我谈及黄国昌, 据前後文, 可看出只是以直播主抽菸此事纯举例,
: 是以他为直播主的身分出发, 完全未论及他的政治倾向、立场、主张,
: 或其从政职务、生涯、人脉、事蹟, 也未触及选举投票议题,
: 甚至未谈及他的直播内容,
: 实在谈不上板规 4-11「中华民国政治相关议题」,
: 因为并没有政治议题可言。
我认为申诉者对政治人物的定义有自己的看法,拒绝接受板务群对"中华民国政治人物"
的定义,我先提出第三方资料进行佐证。
不用引用论文引经据典,普通大众基本都能接触到的讯息即可
其一 引自 维基百科 "政治人物"条目
1.政治人物(英语:Politician),是指以政治为职业,
或积极投入政治活动或公共事务
的人,无论其动机是私人或党派利益,还是社会或国家利益。
2.政治人物的范围,包括了从地方政府办公室官员到国家或区域行政、立法与司法部门
的官员等等各类的政府人员,
广义的「政治人物」还包括其他各种政体的政府首脑、政党或军事领袖,
或其他政权中的主要人物。
在一些国家,治安官等一些透过选举产生的执法人员,也被认为是政治人物。
一般来说,曾从事主要公职的人都会被视为政治人物。
ref: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6%94%BF%E6%B2%BB%E4%BA%BA%E7%89%A9
其二 黄国昌 个人脸书专业
https://i.imgur.com/BiGK6T1.jpg
脸书标签确实为定义为
政治人物,而非申诉者主张的非任官之一介平民
site:
https://www.facebook.com/kcfor2016
再来,申诉者主张讨论黄国昌以直播主身分出发,并非讨论其政治意图相关议题
板务执行上认定直播主身分,会参考其职业或最大宗直播主题给予身分定义
例如
餐餐自由配直播主虽然会谈政治,但其本身是资深游戏直播主
所以归类在游戏直播主,发文讨论其议题在不触及政治前提下,不违反4-1跟4-11
但是直播主
黄国昌及其VT形象
葱妮丝坦已於先前确定须以政治直播主/VT身分处理
#1aXVqxmd (C_GenreBoard) ,政治直播主及VT亦不再4-11豁免范围之内
#1aXVrLHd (C_GenreBoard)群组长指示对直播主身分板主得以从严认定
其三 我对申诉者主张非讨论政治人物议题抱有存疑
人物抽菸与否,ACG从业者游戏实况主或其他艺人亦有可列举对象
承认私下抽菸一事何以必需举黄国昌老师为例?
我并不认为黄国昌老师抽菸与否这种政治人物的个人行为是有必要在C_Chat提及的
黄国昌老师近期有於其个人政治直播提及自己抽菸一事,聊天室亦是表示惊讶反应
这种并非普世大众所知晓的政治人物特定行为於文章中提出,不采信无讨论政治之意图
4-11 判断使用者违规与否,对於使用者是否
提及无关ACG议题之政治人物这点是从严
判定,因使用者提及无关ACG议题的政党政治人物,有引起政治讨论争论之嫌,故基本上
无关ACG议题者是全面禁绝讨论
不采信申诉者所主张之未违反4-11板规的部分
: 2. 本人於沟通文中列举三点疑惑, 请板主群解释,
: 但仅 qqq3892005 一人回应, 且内容避重就轻,
: 完全未正面回应全部问题。
: 请此判决板主们负起应有责任面对。
申诉人於此申诉前,曾二度无视BM板申诉办法A-2-5对参与判案板主进行私信申诉骚扰
此案依前判例证据明确,qqq3892005板主亦有进行答覆解释
我认为没有需要补充的部分,不进行额外补充
: 3. 相信只要有基本中文程度, 即可认知到, 板规 4-11 的
: 「政治相关议题」与「曾参与政治之人物」
: 两者之间绝对无法迳行画上等号。
: 如果必须使两者能连结, 势必要付额外解释,
: 以补充方式解释囊括范围,
: 否则如何算「政治相关议题」?
: 若曾任党公职为准, 需任何种党公职?
: 若曾参选为准, 需参选何种公职? 是否应当选?
: 若一人未曾任党公职, 也无参选纪录,
: 但长期在大众面前宣扬讨论政治议题,
: 并积极带领政治运动, 其馆长即是,
: 为何能在「政治相关议题」除外?
: 其标准何在?
同第一题回覆所述,
4-11 对於使用者是否提及无关ACG议题之政治人物这点是从严
判定,无ACG相关议题提及无关政治人物姓名即属违规,我认为4-11-III已有明确叙述,
不认同申诉人主张需全部划定范围
此外,对於申诉者对於无法确认板主群
"政治人物议题范围"为何,以下是我个人解释
其他板主不必对我这条解释负责:
依
第二章 组织章程与板务权责
2-2-II
板主须依板规行政,各板主得独立行政。若板主无法独立决定,应经板务会议决定之。
因各板主本身就是独立行政,於判决实行
多数决判决,每个板主心中对板规的诠释
和标准本来就会有一定程度上的差距,初审判违规不是说好大家一起判违规无违规,而是
各自依各自的标准和板规解读判案,有多数无法决议时才会进行讨论。
因应你的申诉所提需求,我已在板务会议提出4-11加严时需附上
这届板务群会判违规
的政治人物定义并取得共识,但因仅局限这届板务四人标准,该临时条款并不会写入
板规成为既定条款,亦有可能随明年更换板务而异动标准。
再度重申,三票违规均是依照违规的标准和前判例执行的
并不认为有问题。
: 4. 此为 qqq3892005 之回应:
: 「政治人物只要当过就终身算,以上」
: 但未见其做出相应解释。等於没有回答。
: 要知道, 并没有任何一条板规、站规,
: 示意使用者必须参看过去的水桶纪录,
: 此非使用者的责任义务,
: 不应以过去如何判决为由续判。
: 最终仍应回归板规, 作为依归。
: 即便板主有一定相应解释权,
: 但不代表可以如此超出原本文字的意涵。
: 如果现行板规不敷板主维持秩序之需求,
: 应修正版规, 而非让板主超译、毫无底线的扩大解释。
: 且在板规修正前, 不应做出超过板规的判决。
: 上列所附三篇证据文,
: 其中可见亦有不少人对於黄国昌属於违反4-11感到讶异,
: 且板主 Satoman 亦判断为无违反板规,
: 显见此非我个人疏漏、独断或误判。
: 若不进行板规修正, 此将沦为钓鱼执法。
: 以上为本人申诉之内容,
: 请小组长妥适处理。
同3回覆,板主具各自裁量权,判决只需付违规结果并不强制一定要写明详细理由
我亦无权干涉qqq3892005板主和Satoman板主的判案理由
四位板主目前讨论达成共识是,需写明这一届板主群认定之政治人物范围,
以免四位板主在判案上,因对政治人物范围属狭义还广义有过大的落差,
我不认为此案有对板规超译的部分,对於申诉者
"板主超译无限上纲有问题的板规,又拒绝修改"的指控,我感到非常遗憾
Satoman板主的无违和ephraim13825板主的违规我不做解释,有需要待其自行解释原因。
最後结论,4-11含括禁止提及无关ACG政策议题的政治人物这一点,
我认为现行做法没有什麽问题,政治人物定义已於置底公告
#1b6a86MT (C_Chat) [公告] 4-11选举期间从严条款 发布
对於申诉人数度
主张看不明白板规但
又不参考水桶公告和先前判例,
其本人主张板规有问题,却没有提
板务修改蒐集意见和提及自身主张的4-11修改办法,
还有
在其他文章中对板主人身攻击,我对这样的行为感到疑惑和遗憾
我维持此案原判不做异动,以上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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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46.227.153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_GenreBoard/M.1696434346.A.63C.html
1F:推 wahaha99: 我要再度强调,我不是拒绝接受板务对 36.226.177.6 10/05 01:08
2F:→ wahaha99: 中华民国政治人物的定义, 36.226.177.6 10/05 01:08
3F:→ wahaha99: 而是「中华民国政治相关议题」对於 36.226.177.6 10/05 01:08
4F:→ wahaha99: 「曾任中华民国政治人物」的等式 36.226.177.6 10/05 01:09
5F:→ wahaha99: 这两者若要画上等号, 才必须要有一致且 36.226.177.6 10/05 01:10
6F:→ wahaha99: 明确的「政治人物」定义 36.226.177.6 10/05 01:10
7F:→ wahaha99: 另外,私信是我对板规的理解不足, 36.226.177.6 10/05 01:11
8F:→ wahaha99: 造成困扰在此致歉,非有意骚扰 36.226.177.6 10/05 01:11
9F:→ wahaha99: 致於人身攻击与否,我想这与你无关, 36.226.177.6 10/05 01:13
10F:→ wahaha99: 你致今才做出第一次解释,我想无论是否 36.226.177.6 10/05 01:13
11F:→ wahaha99: 存在人身攻击,应该都不是你的事 36.226.177.6 10/05 01:13
12F:→ wahaha99: 4-11的临时条款与本案亦无关, 36.226.177.6 10/05 01:14
13F:→ wahaha99: ^选举临时条款 36.226.177.6 10/05 01:14
14F:→ wahaha99: 请不要张飞打岳飞,时间点完全兜不上的 36.226.177.6 10/05 01:14
15F:→ wahaha99: 事情扯在一块 36.226.177.6 10/05 01:15
16F:→ wahaha99: 如果说八卦板可以做到那样对政治人物的 36.226.177.6 10/05 01:15
17F:→ wahaha99: 定义,西洽板实在没有理由做不到, 36.226.177.6 10/05 01:16
18F:→ wahaha99: 请不要再替4-11的修正懈怠找藉口 36.226.177.6 10/05 01:16
19F:→ wahaha99: C_Chat板规 3-2-9 麻烦再看清楚一点, 36.226.177.6 10/05 01:23
20F:→ wahaha99: 请问哪边有「人物」2字? 36.226.177.6 10/05 01:24
3-2
〔名词定义〕
Ⅸ 称中华民国政治相关议题,包含近代中华民国政策、政党、社会、
公民等议题。
维基定义一下公民
公民(英语:Citizen)是在一个政治实体如国家或城市中,拥有公民身份并根据该地法
律规定
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民。
ref: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5%85%AC%E6%B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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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国昌是否为中华民国公民?
是
黄国昌是否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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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及中华民国的公民会不会违反4-11?
不会 不具政治人物身分
提及中华民国的政治人物会不会违反4-11
会 具政治人物身分之中华民国公民
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人物会不会违反4-11
不会 不具中华民国公民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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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不认为
提及中华民国政治人物跟
提及中华民国政治议题无法挂勾,
亦无一定数量的民意提及这个需要修改。
这条板规解释申诉者与板主难以达成共识,交与群组长裁决
我认同你表达也有板友对黄国昌属不能提的政治人物范围惊讶这部分,
也有板友提问郭台铭属不属4-11不可提及范围,板友对这个界线不明确会误踩
我认为的确是此案衍生必要修正的部分,因此提出修正,并非无关此案之论述。
此外申诉者对板务群攻击的部分不限於上面与qqq3892005板主攻讦的对话
不过他板言论无关此案不另行举证,仅表示遗憾。
※ 编辑: AiOShi (114.46.227.153 台湾), 10/05/2023 02:14:21
21F:→ wahaha99: 那你怎麽不去查一查"议题"两字? 36.226.177.6 10/05 02:46
22F:→ wahaha99: "公民" 与 "议题" 在3-2-9是拆开来的 36.226.177.6 10/05 02:46
23F:→ wahaha99: 概念吗? 硬ㄠ不过如此啊 36.226.177.6 10/05 02:47
24F:→ wahaha99: 照你这种解释, 中华民国社会也是4-11, 36.226.177.6 10/05 02:47
25F:→ wahaha99: 请问中华民国还有什麽东西可以被谈论? 36.226.177.6 10/05 02:47
26F:→ wahaha99: 最後再说说, 我与qqq3892005是第一次 36.226.177.6 10/05 02:50
27F:→ wahaha99: 对话就是在这,你说我在他板对板主攻讦, 36.226.177.6 10/05 02:51
28F:→ wahaha99: 请指出证据,否则我一定检举你造谣 36.226.177.6 10/05 02:51
29F:→ wahaha99: (对该板主) 36.226.177.6 10/05 02:52
30F:→ wahaha99: 不对,你是说我在他板直接攻击所有板主, 36.226.177.6 10/05 03:11
31F:→ wahaha99: 这确实是造谣,已检举 36.226.177.6 10/05 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