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athslipkno (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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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检举] Satoman 恣意妄为
时间Mon May 2 04:58:46 2022
※ 引述《Satoman (沙陀曼)》之铭言:
: 申诉提及之4-5之判决标准个人并无浮动,这从申诉人提及之判决就可明确看出。
: 以3.、5.、6.、7.案为例,
: 个人认为在指称对象、群体不明确,且对象违背现实法律或社会伦理之事实明确的情况下
: 板友应有一定的抒发批判空间,故判决无违规。
: 相对的,案例1.、2.、4.则非以上情况,且有明显攻击本板C_Chat使用者之情事。
: 故以4-5判决违规处理。
4-5 〔人身攻击违规〕
Ⅰ 发文、回文、推文对现实存在之人物或群体为人身攻击,主词不明确者,
或主词明确但情节轻微者,处水桶一周以上。
Ⅱ 转文而违反前项规定者,处水桶二周以上。
Ⅲ 前二项之违规,对个人之人身攻击需经当事人检举方成案。
Ⅳ 主词明确且使用负面攻击言词,情节严重者,处水桶一个月以上。
请问,在明确构成对现实群体进行人身攻击的情况下,
4-5或其他板规的哪个部分有授权您,先行判断检举案中的现实群体其善恶功过,
再决定该现实群体可不可以被人身攻击?
不照板规判案,另生条文开後门,制造双标判决,明显恣意妄为。
: 至於8.、9.两案个人无法理解申诉人想表达的意思。
: 个人认为恶心为主观生理、心理感受,因此单纯的恶心、恶字几乎都是以无违规判决。
: 只有当被检举人以恶男等明显词汇攻击他人时才以违规判决处理。
所以S板主认为:
现实群体 是 恶心的
无人身攻击。
现实群体 是 恶心的 男性
就突然越过线进到人身攻击的范围?
个人认为是赤裸裸的双重标准。
: 印象中例外的一案则是被检举人长期於站上以推文骚扰特定板友,
: 故严格加重审视判决违规。
: 请问申诉人是否只是单纯看错判决结果?
: 是否能解释标准浮动之处为何?
: 另外,个人所属之看板、群组均无要求板主必须对申诉、问题有问必答。
: 申诉人提及之组规也并未要求板主必定得回答申诉与问题。
: 该申诉人对我个人提出之申诉与问题大多是标准明确之判决,
: 且该申诉人在版务执行後其权益也并未受到影响。
上面本人所提出的质疑,是您所谓的标准明确之判决吗?
经过这次检举才知道,
原来S板主在处理4-5检举时,还会先对该案之现实群体的道德面和法律面打分数;
原来S板主认为形容现实群体是「恶心的」和「恶心的男性」,两者是有巨大差别的,
导致前者并不在人身攻击的范畴。
这两项判决标准说明,我应该是没有见到S板主曾经公开说明过,
您是认为您的这个标准是大部分板友皆有认知,被问到时才不屑回答的话,
现在需要特别解释一大堆,不就正好打脸您这段「明确标准」之说?
: 因此,个人认为该申诉人提及之问题与申诉并无立即回答之必要与急迫性。
不是无立即回答之必要性,是完全没有要回答吧,哪一项申诉是S板主有再回头说明?
您刚上任新板主不久,有许多判决标准待厘清,却对板友提出的板务沟通视而不见,
板主不必为问题和申诉有问必答,但「大部分」申诉和问题都摆烂不回答,
已然放弃站规所写,板主应引导看板风气讨论之责任义务。
我还是要再问一次,S板主不想回答的,以後皆需上诉小组才请得动您,是吗?
这当中会浪费多少小组看板资源,就再请小组衡量。
: 感谢各位对C_Chat板务的热心关注,敬祝平安 喜乐。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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