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haha99 (此方不可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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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1WmrPFuY (C_ChatBM) 判决不当(回应u板主)
时间Wed Jun 30 12:03:10 2021
: 推 u10400068: 本案提及可可相关议题,故不改判 110.26.1.97 06/29 19:12
给了你这麽长的时间,
竟然就回这样一句话,回这样一句话要十天?
而且还没有关於判决不公的回应?
这倒是要谢谢小组长多给的日子,
让我思绪沉淀,再发这篇追加申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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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的案件,不论是我申告的,还是由别人申告的,
关键都来自於 6/9 的那篇公告,
***
[公告] 桐生可可相关议题讨论串禁发禁回
(A)
桐生可可相关文章已经造成严重洗版
显然挤压了其他议题的讨论空间
即刻起相关文章禁发禁回
(=A)
标题或内文不许有"桐生可可"相关字眼
(B)
缓冲时间10分钟内删文
时间过以依板规4-7-1-1处理
***
这篇公告呢,基本上有两个关键,
A 跟
B,也就是我上面标示的部分。
那麽,要如何理解
A 跟
B 这两个条件,在本公告的概念?
1. A or B 有一项成立即成立。
2. A and B 两项同时成立方成立。
那在这个案子,是 1? 还是 2?
说实话,从公告上文来说,
无论是解读为 1 还是 2,都没有错,
因为上文公告并没有说明是哪一种。
这是不争的事实,
因为包括我本人在内的许多人,都觉得是 2,
但板主说是 1 ,於是就判了水桶。
这时候就有疑问出来了:
为什麽版主说是 1 就是 1?
因为板主比较大?
依照过去小组的判决来说,
很可能会说,「这属於给版主判断的权限」
对,所以我就要问,为什麽版主要这样决定?
更直白、简洁、深入的说法是说,
版主也许你发公告的当下是想着 1,
但为什麽在有许多人解读为 2 的时候,不放开标准?
A. 是为了维护版面上的秩序?
其实自从公告出来後,至检举发生之前,
版上的秩序大致正常良好,关於桐生可可文的议题,
不再有挤压其他文讨论空间的状态,
请问是要维护什麽秩序?
更讽刺的是,倒是有人想刻意挑战公告,
硬是去找梗来发,那些少有讨论的人物角色都被挖出来,
却没有办法处理这种人,
你自己还因为修正公告惹得一身腥(虽然与我申诉部分无关就是)。
B. 是为了要维护公平性?
或许会有人觉得,那没有解读成较宽松的人不就亏了?
问题是被此公告误导而水桶的人,也谈不上公平啊,
还是版主你要自己下来一起被桶?
那我倒是勉强可以接受这个理由。
C. 是为了维护管理方(法理)的一致性与权威?
这就是我要讲的重点了。
我说啊,你知道为什麽C_Chat板规要写的落落长、
写的钜细靡遗、咬文嚼字,为什麽?
或是说为什麽你的公告文要写得这样不清不楚、
然後我在这控诉你?
因为板规是经过长期演化来的,
有无数的人挑战(无论是不是故意)过他的漏洞,
所以他必须要严谨与完善,
这样才会有所谓的一致性与权威。
好,板规给版主临时公告的权限,
是为了避免在板规没有规范到的地方,
发生紧急状况要处理,是吧?
但没有办法奢求版主能在短短几分钟内,
打出一篇公告,没有漏洞、没有缺失,
跟板规一样经得起考验,
对,这一切都是如此的合理,
但正因为如此,版主更应该节制他的权力不是?
既然你打不出一份跟板规一样严谨的公告,
那你怎麽能跟执行板规一样、选择严格审视?
不能理解吗?我再举个例子好了,
假设今天西洽板规不完善,有人发了一些令人厌恶、
却拿他没办法的文章,
请问版主可不可以跳过板规、迳自判决水桶、
嗣後再修订板规补上?显然不行嘛。
这是一模一样的道理,
今天你发了一篇不够严谨的公告,
你该做的事情就是,在此公告上从宽解释,
然後是要看补充公告,还是要记取教训,
而不是就这样判罚下去。
结果以上三项皆不成立,
请问你的水桶判决到底带来什麽?
除了被水桶的人的不满、
除了你被申诉造成的麻烦、
还为这个世界带来了什麽?
说得更搞笑点,你水桶人也没有算业绩吧,
你这样的判决对谁(人、事)有任何帮助吗?
这里也一并请小组长回应,
即便没有适当理由与益处、也可以选择不水桶的状况下,
只要判决符合板规与组规、站规,
是否就能够仅凭板主自由意志、随意进行水桶?
这是否是PTT动漫群组的营运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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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到这,除了希望u版主能想清楚自己的行为外,
也希望小组长能够认真看待此问题,
而不要只有短短几句「我觉得这样判决没问题」
就过去了。
(而且还有判决不公的部分,没有获得任何解释)
如果是这样,那以後只要临时限制公告出来,
(当然定型跟风文不算啦,那个没有什麽争议过)
我都会先考虑检举一波恣意妄为,
因为光是决定采取临时公告这件事本身,
就已经存在一定争议性(注),
谁知道你接下来会拿公告怎麽判?
那我不先检举起来、像这次拖过时效怎麽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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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点题外话:
台湾人几乎都会骂官,大事小事都会骂官,
我身边还找不到一个不骂官的,
但从这次的事件来看,
诸位版主的表现实在跟官没有什麽不同。
希望各位不要成为自己口中骂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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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我会再发一篇申论,讲关於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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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8.169.37.40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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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wahaha99 (118.169.40.50 台湾), 07/01/2021 12: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