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ids (做工的人)
看板C_GenreBoard
标题[申诉] #1WL4w5W8 (C_ChatBM) 判决不当
时间Tue Mar 23 18:28:49 2021
看板名称:C_Chat
申诉人ID:jaids
申诉对象ID:zouelephant/u10400068
申诉原因:判决不当
欲平反之结果:改判4-7违规
所附证据:
检举
#1WL4w5W8 (C_ChatBM)
申诉
#1WL7yBv3 (C_ChatBM)
我检举的该篇文章内容如下引用
"原神抄袭了萨尔达传说 动作模组抄袭了尼尔自动人型
为什麽这些游戏大厂商迟迟不提出告诉?
抄的理直气壮 赚的满满的"
该发文者严重指控了原神抄袭
并且在明知萨尔达传说与尼尔自动人形游戏大厂没有告原神抄袭的情况下
没有任何法院证据
还故意说原神抄袭,有引战之虞
且发文者没有任何查证到抄袭的客观共通点提供
就作出了如此强烈的主观抄袭指控
故谓「原神抄萨尔达传说与尼尔自动人形」是未经查证且不合理的
引用z板主於其他检举案所言
#1WLvm3RI (C_GenreBoard)
"未经查证(假设不是刻意反串)就说抄,易生争议"
且该文作者用偏激主观的说法引战力更强
"在希洽已经足够引起争议了"
没有事实的事情 法官没有认定的事情 「抄」对创作来说是严重指控
明知法院没有说 还故意说 有引战之虞
z板主在其他检举申诉案答辩说
#1WLvm3RI (C_GenreBoard)
"若您未来看类似的引战文章,欢迎检举。
我不海巡,但只要有检举我一定认真判。"
但并未就本案类似的引战文章轻松放过认真提出理由
只於检举案件下的推文表达
"→ zouelephant: 讲事实未必不是引战 但这篇私以为没 118.160.50.231 03/19
17:13
→ zouelephant: 有引战 118.160.50.231 03/19
17:13"
也想请z板主申明口中的事实是甚麽意思? 抄袭的事实应该由谁来认定?
我想只有法院有权认定 这才合乎客观
并非C_Chat板主有权认定哪个游戏抄哪个游戏的事实
更何况萨尔达传说与尼尔自动人形没有告原神
根本难以认定有任何抄袭事实
若是真的有抄袭事实 早就告了吧
更何况z板主自述"没有玩萨尔达/原神"
#1WLvm3RI (C_GenreBoard)
实在不明白z板主为什麽可以云到超越所有法官与证据与玩家
判断有抄袭事实
且正如我於C_ChatBM的申诉所说
动作物理引擎 光影效果
这些在游戏大作制作时不可能重新造轮子
而是系统化 模组化的
我想有点熟悉游戏制作的人都知道
游戏制作不可能从一笔一笔画路边一个小轮子开始
一定是用现成的工具制作
而这些现成的工具也不太可能为了一个新游戏就重新开发
若你问那些游戏制作团队 里面有几个电脑图学博士? 恐怕是0
因为光影效果模拟引擎 动作物理模拟
这些都不会每一个新游戏就重新开发
很难说光影这些相似就是抄萨尔达
至於异世界风格 从魔戒以来这类作品就非常多
各异世界风格游戏大体设定都差不多 很难说就是抄萨尔达
比较近期其他检举案判决
#1WEzdo1Q (C_ChatBM) 这篇语气中性 比起控诉抄袭 以较为温和语气问有没有抄...致敬
且有提供客观相似点 供板友讨论提出建设性意见
但被z板主 u板主 以及a板主判定为4-7违规 z板主言有引战之虞
#1WKjmtIO (C_ChatBM) 这篇文章 z板主判定4-7无违规
但这几篇判案以及z板主的答辩 自相矛盾
譬如z板主在
#1WKjmtIO (C_ChatBM) 推文强调该文有提供客观比较相似点所以4-7无违规
而
#1WEzdo1Q (C_ChatBM) 该文提供的客观点不足够? 所以4-7违规
但本案却没有提供任何客观相似点就指控抄袭 而z板主判定 4-7无违规
让人不明白z板主的断案标准 说法反覆 让人无所适从
或是让人怀疑特定ACG作品的个人好恶影响z板主的判决
虽然z板主自称没有看过转生作品
#1WLvm3RI (C_GenreBoard)
但从z板主在C_Chat的推文纪录与在
#1WLvm3RI (C_GenreBoard) 答辩看来
z板主对无职转生的小说有相当深的了解 甚至比动画党还了解许多设定与剧情
难以想像一个云读者能达到这种境界
希望z板主能申明个人对无职转生的喜好是否影响他判决的公正性与公平性
至於u板主 并未就本案以及
#1WEzdo1Q (C_ChatBM) 的4-7不违规与违规判决 作出解释
请u板主解释为何对两件相似案件作出如此不同的判决 背後的逻辑与标准为何?
u板主在C_Chat的发表文章中大约有10%是无职转生相关
显然是无职转生的粉丝
让人怀疑是u板主对无职转生的个人好恶影响判决的公正与公平
请u板主说明是否由个人对特定ACG作品的好恶影响判决的公正性与公平性
观察以上提到的三案 语气较为温和且有提供客观比较的案件判定是引战4-7违规
本案语气较为主观激烈且没有提供客观比较却判定为4-7没违规
明显标准不一致
应当改判4-7违规
请小组长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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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77.16.211.62 (挪威)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_GenreBoard/M.1616495333.A.B3A.html
1F:→ zouelephant: 本案与前案关系密切,已经在前案推 223.136.123.65 03/23 20:11
2F:→ zouelephant: 文与回覆中解释,请小组长参考 223.136.123.65 03/23 20:11
3F:→ zouelephant: 此处不再重复前面内容 223.136.123.65 03/23 20:11
4F:→ houseman1104: 本案受理 114.43.70.40 03/24 00:06
5F:推 redDest: 比较不同作品是否有雷同桥段个人倾向不 42.72.189.175 03/27 22:16
6F:→ redDest: 视为违规,即使使用「抄袭」一词语气强 42.72.189.175 03/27 22:16
7F:→ redDest: 烈,我仍认为属於可受公评的范围 42.72.189.175 03/27 22:16
8F:推 u10400068: 同z版主见解,不认为该篇有引战嫌疑 36.226.69.10 03/29 20:59